离开了家人的视线,孩子们要保护好自己?近日,海沧法院发布了两起猥亵儿童案件及安全提示。
案件场景一:独自买早餐
2018年6月的一天,10岁的小花(化名)放学后独自到附近的小吃店购买午餐。店里只有小邓和小海两名店员,小海进入厨房准备餐点。小邓看四周无人,便不顾小花的抗拒,隔着小花的上衣强行抚摸小花胸部。事发后,小花的家属报警,警察在小吃店将小邓抓获,到案后小邓如实供述上述主要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邓采取强制方法对不满十四周岁的女童进行猥亵,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依法应从重处罚。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小邓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一审以猥亵儿童罪判处小邓有期徒刑一年。
案件场景二:帮骑手开门禁
去年7月的一天,小敏(化名)下楼帮外卖骑手大天(化名)开门禁,不料在下楼的过程中,大天得知小敏是独自在家,便趁机抚摸其胸部,并亲吻小敏面部。案发后,小敏的父亲报警,大天接民警电话后自行前往派出所,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大天猥亵不满十二周岁的儿童,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自动投案,如实供述所犯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罚。最终,法院一审以猥亵儿童罪判处大天有期徒刑九个月。
【法官建议】
2015年至今,海沧法院共受理并审结猥亵儿童案件11件11人。此类犯罪被告人多为中青年男性且文化程度不高;被害人均为女童;而且犯罪行为多发生在公共场所。
就如何加强孩子的保护,法院建议:
一是强化维权意识。孩子在遭遇该类不法行为,要及时告知家长。家长们应第一时间报警处理,同时要注意理性维权。
二是筑牢保护观念。定期送法入校,提高家长和儿童的防护意识,提高应对能力,降低受害风险。
三是完善相关机制。对于有该类犯罪前科的人员设置就业限制,对有二次以上该类犯罪经历且再犯风险高的人员,所在村居加强管理,定时了解其生活、心理状态。
(厦门日报记者 谭心怡 通讯员 海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