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男孩杨某,就读于阜宁县第一高级中学,高三,母亲徐某,46岁,全职妈妈,陪读,杨某12月12日因不服从管教与母亲发生了争吵,随后亲手杀害了抚养自己17年的母亲, 事后逃跑,母亲尸体直到第二天才被发现,男孩目前已被警方抓获、据周围邻居讲,杨某的性格还可以,与同学关系普遍保持不错,母亲徐某性格偏内向。 12月13日,江苏盐城。阜宁县第一高级中学高三学生将其母亲杀死。当地宣传部门向九派新闻证实,确有此事,警方已介入。
家长千万别放弃工作陪孩子读书,评论区有网友说这个学生因为母亲啰嗦,所以深受刺激捅了母亲三刀,最后在老师的劝说下去自首了。我想说家长千万别陪孩子读书,特别是孩子上中学以后,孩子已经有自己独立思想了,跟父母有代沟,父母一啰嗦,孩子就烦。我高中的时候,见过一个母亲为了孩子成绩,跟她儿子住一块,天天督促她儿子学习,很啰嗦,她儿子逆反心理很强,你让他学,他就是不学,天天偷偷看小说,最后三年陪读下来才考了个大专。
因为我们是邻居,所以跟她儿子很熟悉,她儿子经常跟我吐槽他老妈啰嗦,这还算脾气好的。这脾气不好的就如同案件里的那个学生直接杀人了。真的人的情绪一起来,天王老子都不怕,这种激情杀人最可怕的。可能这个学生就是想捅他母亲几刀别让她说了,但是情绪一起来,就变成杀人,自己也变成杀人恶魔了。
有人说家庭教育没搞好,对,家庭教育可能是没搞好,但是母亲只有履行家庭教育的责任和义务,每个母亲都是第一次,不可能人人都能把孩子培养成人才,我认为只要没有很可恶的家暴,非常明显的虐待倾向,母亲有时候做的不对,有错,不能理解,但都是没有错的,她都是为了孩子好,但是孩子呢,就这件事情,杀人,而且还是自己母亲,这种不需要怎么教育,看两集电视也该明白的道理能干的出来,不是他的错是谁的错?
事情已经发生了,相比关注于谁对谁错,更加关注于这件事是为啥发生的。
之前有看过一些报导,由于没有给孩子买饮料喝或者其他,就对父母“拳打脚踢”。当时看到这些报导时,觉得不可思议,为啥会发生这样的事情,现在时小朋友,力气小,但长大后出现这种行为的概率就很大了,毕竟勿以恶小而为之。
俗话说,子不教父之过,教育是很重要的事。
虽然生活压力大,工作忙,但是必要的管教还是需要的,当然不要过度的压迫,虎妈那套我也是不赞成的。
一般出现对父母“拳打脚踢”主要事两种原因
1.家长的溺爱
爱孩子并没有错,可是溺爱孩子只会让孩子不好的习惯、作风越来越肆无忌惮。每个孩子都会有自我的一个阶段,如果父母不能教会孩子,世界不是围绕他一个人转的,那么孩子就会无底线的去挑战你。
2.没时间管
很多父母觉得自家孩子会自己慢慢变好,在他们的成长路上几乎没有引导,让孩子自由自在的成长。孩子是没有自己的是非观的,父母不教,孩子的问题得不到关注和纠正,发展成什么样只能听天由命。
不知道你有没有看过一个视频,一位菇凉上厕所,被两个男孩踹门,受到惊吓找对方家长却本辱骂的视频。“你跟一个6岁孩子较什么劲?你有多委屈?都这么大女的了。
我们有一句话老话叫:小时候偷针,大了以后偷金,在孩子小的时候,他们做了错事,别人找上来,那我们就要借着这个事件好好教育孩子。
如果你一味地护着孩子,那他们就会觉得自己是对的,觉得自己即使做了错事也会有人兜底,久而久之,孩子就会变“坏”。
因为年龄,心智和阅历的限制,【高考】对高中的学生来说是很难成为一个系统的,具像化的,与自己未来核心利益息息相关的概念的。
我们长大以后进入社会会知道考个好大学究竟能对自己未来产生多少积极的影响。但高三学生大多不能理解,他们对【高考】的恐惧和压力基本上都来自于外界的恐吓和灌输。
然而群体的比较紧张的学习氛围会让这种压力变得目标很不清晰。你看到大家都在学习,你不学习也觉得别扭,而且不是因为谁在逼迫你学习。这也是为什么一个好的学习环境对学习有很积极的帮助——感受到压力,但感受不到压力的具体指向对象,可以帮助人适应这种群体的压力氛围并自我督促。
但陪读这件事,说白了就是把这种压力氛围具像化了。
因为陪读家长的存在,哪怕家长在这一过程中并没有表现出特别极端的控制欲,但陪读这一行为本身就是一种指向非常清晰的压力来源。
对家长陪读的孩子来说,高三的压力就会变得特别具体——不是因为什么为未来努力,不是因为学校和老师的课程灌输。前者是飘渺的不切实际的,后者是群集性的压力氛围。但家长舍弃工作生活陪读,就是孩子量化当前压力,指明压力目标的最好对象。
高中生陪读,或者说任何形式中,当父母对成年或者满8岁,已经有相对独立的意识的孩子或者完全独立意识的成年人总是制造出共生关系,创造出一个环境让孩子不断退化到婴儿时期依赖自己,这种行为是在杀死孩子内在的独立人格,独立精神,独立思考能力,阻碍孩子成长。
惯子如杀子,或者说溺爱如杀子便是父母对孩子的成长阻碍到了极致,孩子在他成长的过程随着年龄的增长,应有的社会生活能力,独立自主能力,辨别是非能力并没有建立起来,成年后呈现出婴孩般的精神状态和生活状态,最终和社会的要求格格不入,也不能进入社会正常水平的道德修养,或者不能独立生存,易犯罪、早亡、脆弱自杀等。
其实对孩子寄予希望、怀有预期,是为人父母的一种本能,家长对孩子的未来,一般都怀有预期心理。但是,这里面也有个度的问题。 家长自认为给予了孩子无微不至的照顾、孜孜不倦的教诲,孩子理所当然地就应该服从自己的安排和意志,而从来不理会孩子的想法。这无疑是一种错误的想法和做法,这样做只会伤害孩子,最终,有可能伤害了自己。 武志红也曾说过:
你想体验做皇帝的感觉特别简单,生个孩子就可以了,想怎样对待都行。然后,道德舆论和文化,包括父母包括孩子都可以说,父母这么做都是为了爱你。 在亲子关系中,父母含辛茹苦,将自己认为最好的东西都给了孩子,却忽略了孩子的想法和感受。孩子从开始的好好沟通到最后的激烈反抗,却始终换来父母的忽视。 久而久之,这种以爱之名的束缚,不堪忍受的孩子最终会与父母背道而驰。
目前就此案来讲,案情经过清楚,证据方面应该是没有问题,算是充分,而且犯罪嫌疑人也已经到案,此案侦办不会存在困难。接下来应该注意三个问题:
一是犯罪嫌疑人的年龄,据报道说是只有17岁,也就是说未满十八周岁,这需要核实清楚,此案可能会判处死刑,但是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这是法律规定,必须要严格遵守。
二是需要关注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精神病(可能部分或全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这牵涉到完全豁免刑事责任(患有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型精神病)及部分豁免刑事责任(患有部分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型精神病)的情形。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在未发病时犯罪,需要承担全部刑事责任。不过从犯罪嫌疑人弑母后还有畏罪潜逃情节,可以推测犯罪嫌疑人大概率没有精神病,且生理正常心理也正常。
三是需要关注犯罪嫌疑人是否存在减轻从轻从宽情节,比如犯罪嫌疑人是否是盲人或又聋又哑的人,是否有自首、坦白,是否有悔罪表现,是否为偶犯、初犯,等等。这些都涉及到审判阶段具体的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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