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外商投资企业的主要聚集地,开放创新发展的先行者,在优化营商环境,推进落实《外商投资法》方面,尽快通过一些突破性、引领性的配套性改革举措,率先优化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为其他省份的治理提供经验借鉴。
当前,疫情对企业复工复产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也波及部分在华外资企业。短期看,加强疫情期间外商投资法律体系实施,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有针对性地解决外资企业疫情期间及后续实际困难,对保持当前经济稳定,实现“十三五”规划意义重大。长期看,实施好外商投资法以及配套法规,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更是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措施之一。
党的第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对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立了“时间表”。其中特别提出,健全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的法治环境,营造各种所有制主体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市场环境。可见,健全外商投资制度和服务体系,改善营商环境,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当前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2020年1月1日,全国人大颁布实施的《外商投资法》,备受外界瞩目。与此同时,国务院《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也于当日落地实施。在同一个时间节点,围绕“外商投资”自上而下的立法互动,格外引人注目且并不多见。
从这个意义上讲,2020年可谓是我国外商投资法律体系完善实施的“元年”。商务部日前还专门颁布了《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强外资企业服务和招商引资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帮助外资企业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后续更应考虑以外商投资法律体系实施为契机和路径之一,推进在外商投资经营方面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以营造具有国际水平的现代化营商环境。
首先,外商投资法律体系的建设和实施,将进一步促进我国在经济治理理念方面的转变。
传统上,针对外商投资,主管部门更关心的是引入后的“投资管理”,甚至希望外资“为我所用”。而从最新颁布的《外商投资法》的结构体例来看,则更强调“投资促进”和“投资保护”。例如,要求建立健全外商投资服务体系,为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提供相关咨询和服务;按照便利、高效、透明的原则,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政务服务,进一步提高外商投资服务水平;要求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行政手段强制转让技术。无疑,外商投资法律体系的实施,将有效带动外资领域治理理念的转变,进一步要求政府部门深化简政放权、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政府服务水平,改善营商环境。治理理念由“管理为导向”向“服务为导向”转变,具体实践中部分行政人员需要“放下公文包、背上双肩包”,成为服务外商投资企业的“店小二”。当前疫情期间,更需要做好外资企业的困难摸底,做好对接服务,尤其是加强外资大项目的服务保障工作。
其次,外商投资法律体系的建设和实施,其本身就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外商投资法》和《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明确提出“国家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简言之,对负面清单之外的外商投资,给予国民待遇,这使得外商可以投资的领域得到了极大拓展。随着“负面清单”制度在全国范围内的推广,“法不禁止则可为”将成为投资许可的一般准则。此外,《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要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资金安排、土地供应、税费减免、资质许可、人力资源政策等方面,依法平等对待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资企业。以往政府在政策制定中,可能往往首先关注到内资企业,新的法律实施后,外商投资者将成为受关注的对象,需要被纳入到政府日常政策的考虑范围内。例如,疫情期间,在华外籍员工及家属可能遇到更多生活上的不便,需要切实关心。
再次,外商投资法律体系的建设和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国家治理体系的国际化水平。
随着投资领域的拓宽深化和市场主体范围扩大,外商投资法律体系将进一步提升国家治理体系的国际化水平。例如,《外商投资法》要求进一步加强投资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以及建立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制度,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外商投资进行安全审查,这些都将进一步提升国家治理的国际化水平。就地方层面而言,以上海为例,上海市政府制定了《关于本市进一步促进外商投资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提出与国际通行规则对接,全面提升开放水平;建立完善外商投资促进工作机制,建设投促项目信息库、投资促进活动库和投促项目资源库,完善海外投资促进网络,全面构建外商投资促进服务体系;建立外商投资促进服务平台以及推出“投资上海地图”等。上述诸多举措,都将在实践中进一步丰富国家治理体系的国际化水平。
最后,外商投资法律体系的建设和实施,将进一步考验并提升国家治理的透明度。
新施行的《外商投资法》提出国家实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和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要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推进标准制定、修订的全过程信息公开;要求负责实施许可的主管部门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政府部门在制定与外商投资有关的法律和文件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召开座谈会、论证会以及听证会;县级以上政府建立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等。当前,中国要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上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必然对国家治理的透明度提出新的考验。例如,在当前疫情期间,针对一些重要的政策发布,还应该考虑中英文等多种语言版本,以便外国投资者能够快速、直接地了解和把握政策。
疫情的突如其来,使得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步伐显得更加迫切。面对疫情影响,世界卫生组织不建议对中国实施贸易限制;中国也在世贸组织呼吁各成员避免过度反应,人为制造贸易壁垒。在投资领域,则需要我们加快理解好、实施好外商投资法以及相关配套法规,加快优化外商投资环境,让在华企业安居乐业。
与此同时,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地区,在加快落地实施《外商投资法》,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上海有条件继续扮演先行先试的独特角色。此前,为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围绕国家层面外商投资法律体系,上海市制定了《意见》、《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若干问题的决定》等一系列的配套措施。此外,《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征求意见稿)》、《上海市全面深化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也正在积极研究制定中。
疫情期间,上海特别出台《关于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对内外企业一视同仁,体现出与国际水准相一致的治理理念和治理能力。作为外商投资企业的主要聚集地,开放创新发展的先行者,在优化营商环境,推进落实《外商投资法》方面,尽快通过一些突破性、引领性的配套性改革举措,率先优化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为其他省份的治理提供经验借鉴,在当前面临疫情严峻挑战的情况下,尽快有所作为,有所创新,显得尤其重要且紧迫。
(彭德雷系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副教授、临港-华理自贸区创新研究院研究员,阎海峰系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教授、临港-华理自贸区创新研究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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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选自第一财经。编辑:米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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