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8年1月中国古典家具国际研讨会上的一份意见书中,专家学者们呼吁主管机关审查《红标》,建议终止或永久废除。
在意见书上我们能清晰地看到胡德生、柯惕思、张德祥、田家青、伍嘉恩等专家学者的签名,页眉上还有王世襄先生的批语——
同意大家意见,早就该否定该荒唐无知的所谓《红木》标准。
王世襄先生在给家具拍照
一个《红木》国标的制定为何会引起如此大的风波,整个古典家具文博界口诛笔伐,以王世襄先生为代表的家具专家们为何如此厌恶国标的制定?
2000年红木国家标准分类图
我们要知道,在2000年《红木》国家标准颁布之前,是从来没有一个关于红木的标准概念与范围的。
广州及珠江三角洲地区、江浙沪地区以及北京为主的华北地区对红木的理解是相互交叉而又差异较大的。
而文物收藏界及家具界、木材学家的认识更是针锋相对、水火不容,市场上鱼龙混杂、良莠不齐,给红木家具的收藏、鉴定带来了极大的混乱,制定“红木国家标准”更是迫在眉睫的。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
1998年4月,原林业部委托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制定“ 红木国家标准”,主要负责人是已经退休的 杨家驹先生。
《标准》起草小组将草稿以“国家红木标准”的名称下发给全国有关专家学者及科研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先后在广州、上海、北京多次召开木材学界、文博收藏界的专家学者研讨“红木”标准。
国标《红木》第一起草人 杨家驹先生
1999年1月13日,在北京长安俱乐部举行的“红木标准”征求意见会,邀请了木材学界、文博界及收藏界的专家, 双方对“红木”这一称谓及所涉范围产生了极大的分歧,会上互不相让,交锋激烈。
以杨家驹为首的木材学家及以胡德生先生为代表的古典家具研究方面的专家首次以口头及文字的方式将其观点公诸于世,这就是 著名的“胡杨之争”。
注:胡杨之争一词首先由明清古典家具木材学研究专家周默先生提出,胡、杨并非专指胡德生、杨家驹两位学者,而是指以胡、杨为代表的文博界及木材学界。
胡德生先生和杨家驹先生
1998年9月11日,《建筑报》B版刊登《 红木将有国家标准》一文,主要观点均源于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杨家驹先生。
11月18日《中国文物报》发表了古典家具研究专家、故宫博物院研究员胡德生先生的《 谈谈“红木”名称问题》的文章,主要是针对杨家驹先生的相关观点发表了截然不同的看法,将座谈会上的交锋公开化。
12月23日杨家驹先生也在《中国文物报》上回应胡德生先生,发表了《 也谈“红木”名称》一文,将“红木标准”之争引入白热化。
双方争论的焦点与主要观点
杨家驹先生的主要观点:
. 红木自郑和下西洋开始运回中国
A.“红木是明朝郑和下西洋用中国的丝绸、瓷器、茶叶等与当地进行易货贸易,红木便于此时进入中国”(1998年11月18日《中国文物报》第四版)。
B.“所谓郑三宝七下西洋,就是说明朝期间,中国与南洋(即东南亚)交往密切,东南亚各国也以贸易与朝贡的形式把红木运回中国。”
大红酸枝
大红酸枝
. “红木”是当前国内红木家具用材约定俗成的统称(每类均有各自的具体名称:紫檀木类、花梨木类、香枝木类、黑酸枝类、红酸枝木类、乌木类、条纹乌木类和鸡翅木类)。
“在商贸活动中没有统称是行不通的,在没有更合适的名称代替前,采用红木一名是比较合适的。”并认为,将紫檀等名贵硬木置于红木统称之下不会降低其身份。 “商业活动中具体指某一红木制品的用料时,不叫红木,仍称紫檀。”
紫檀木
. “红木是一个专有和特定的名词:狭义红木指紫檀属和黄檀属某些树种的心材;广义的还包括柿属、崖豆属及铁刀木属某些树种的心材,绝大多数是从东南亚、热带非洲和拉丁美洲进口的。”
. 红木的具体规定:
树种和类别:(红木为五属八类树种之心材)
5属——紫檀属、黄檀属、柿属、崖豆属及铁力木属。
8类——紫檀木类、花梨木类、香枝木类、黑酸枝木类、红酸枝木类、乌木类、条纹乌木类和鸡翅木类。
木材结构:甚细至细,平均导管/管孔弦向直径不大于200μm。
木材密度(重量):含水率12%时气干密度大于0.76g/cm3。
材色(指心材,不含边材):指心材经过大气变深的材色。紫檀木类为红紫色,花梨木类为红褐色,香枝木类为红褐色,黑酸枝木类为黑紫色,红酸枝木类为红褐色,乌木类为乌黑色,条纹乌木类和鸡翅木类为黑色。
杨家驹(中国林业科学院木材工业研究所副研究员,《红木》国家标准第一起草人)
以上资料主要摘自杨家驹《中国红木-红木国家标准简介及诠释》(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出版,2000年9月第1版)。
胡德生先生的主要观点:
. 不同意将紫檀、花梨、乌木、铁梨木、鸡翅木等深色木材统称为“红木”。
明至清中期的家具并无“红木”概念。明至清前期也没有红木家具。红木最初专指酸枝木,把所有深色木材笼统称为红木的极少。
到了五六十年代,江浙一带成立不少木工坊场,名称多叫“红木雕刻”。笼统的“红木”这个概念便由此产生。“把红木这个名称强加给明代家具和清代家具,亦是一种极不严肃和不负责任的说法。
清 乌木七屏卷书式扶手椅 北京故宫博物院 藏
. “红木”专指酸枝木,不能以点带面。
清代中期以前生产的家具,其优质木材多数为明代所采。这些家具的用材多数为紫檀、黄花梨、铁梨、乌木、鸡翅木等,但绝对不包括红木。
清代中期以后,以上这些木材来源枯竭,才用质地较次的红木为代用材。
清 酸枝木嵌螺钿镶理石扶手椅 北京恭王府 藏
胡先生认为红木家具 “无论从科学角度还是从艺术角度都相差甚远,属于没落时期家具代表。”“把前述五种名贵木材概括在红木范畴之内,等于贬低和埋没了明清优秀家具的艺术价值。”
. 可用“硬木”统称高级木材,但不能以点带面地以“红木”称之。
. 红木不是新紫檀。
胡德生(明清古典家具专家,故宫博物院研究员)
以上资料源于1998年11月18日《中国文物报》第4版胡德生《谈谈“红木”名称问题》。
“胡杨之争”中其他专家的观点:
. 木材学家多数同意杨家驹先生的观点。
认为“红木标准”除了照顾到传统以外,更重要的是以木材解剖学的原理对各类红木进行了科学的界定与阐述,可操作性强,不是凭眼或手,不是口口相传的经验。
. 文博界的专家除胡德生先生外,在北京的座谈会上,也有许多其它看法:
王世襄——“黄铜黄金论”:
红木种类很多,有好有坏,以“红木”作为统称则掩盖了木材等级差别。黄铜与黄金都是黄色金属,能以“黄铜”代替“黄金”吗?
王世襄(中国古典家具领域著名的学者、专家,京城第一玩家)
朱家溍——“包子馒头说”:
“红木标准”以点带面,以偏带全。明代史料中有称“细木”的,包括紫檀、花梨、乌木、铁力、楠木等木材;清高级木材有统称硬木的,是当时木匠行和家具商人通行叫法,包括紫檀、花梨、鸡翅木、红木等。
包子、花卷、馒头通称为面食是可以的,统称为馒头就不对了。可用“细木”或“高级硬木”来代替“红木”名称。
朱家溍(文博大家、原故宫博物院研究员、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委员)
资料来源:1999年2月28日《中国文物报》第四版朱威、马哲非《一场红木标准之争》。
“胡杨之争”的结果
周默先生多次谈及, “胡杨之争”完全是双方在自己认知和研究体系之外的胡争,双方的争论永远不会有交点。
正如文章一开始的2008年古典家具国际研讨会上的提议,其时国标已执行8年之久,众多家具专家对当年的争论不能释怀。
时至今日,我们依旧能看到《国标》中的一些问题,比如铁力木没有进入国标的问题,乌木以及㶉𫛶木的问题,甚至单纯以气干密度来一刀切定红木的方法,都是需要继续商讨的。
明末清初 铁力木夹头榫螭纹翘头案
但是红木国标实施以来,这20年间对整个仿古家具市场的规范和引导作用,却是大家有目共睹的。
关于《红木》国标的过去20年,以及未来,您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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