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周刊 | 痛心!电动车骑手撞人致死,不但要坐三年半牢,还要赔偿51万

2019-09-30   江都新闻

有 情 感 有 情 调 有 情 况

做江都人最爱关注微信公众平台

在江都

几乎家家户户都有电动自行车

有的家庭还不止一辆

据统计

江都境内约有50万辆电动车

并且这个数字还在不断攀升

随着电动自行车数量的增多

各种违规驾驶的现象也越发常见

闯红灯、机非不分、逆向行驶……

违规驾驶的背后

是一起起让人唏嘘不已的交通事故

案 件 梗 概

今年3月,大桥镇境内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电动自行车骑手王某撞上了骑自行车的被害人,被害人经抢救无效而死亡。事故发生后,王某驾车逃离现场,后被警方抓获,警方认定,王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江都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最终,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不久后,被害人家属将王某告上法庭,要求王某赔偿损失。江都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王某赔偿受害人家属各项损失共计51万余元。

“电动自行车骑手犯交通肇事罪,不仅要判刑,还要承担赔偿责任。希望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员都引以为戒,小心驾驶。”

—— 江都法院刑庭教导员张军

近年来,驾驶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在我区时有发生,将人撞伤、甚至将人撞死的情况也不少见。江都法院受理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数量也是持续攀升,2018年,江都法院全年审结该类案件35起,而今年已经审结了69起。而电动自行车交通肇事案件,江都法院今年以来也已受理了4起。

一个不能忽视的情况是,其实在大部分交通事故中,电动自行车骑手往往都是受害人。2017年,江都法院审结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1746件,2018年审结2057件,今年以来已经审结1764件,其中,受害人是电动自行车骑手的占了一半以上;近年来交通肇事罪的受理数量也持续增高,2017年江都法院受理88件,2018年受理103件,今年已经受理94件,大部分交通肇事罪的受害人也都是电动自行车骑手。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

“为了避免发生意外,成为受害人,广大电动自行车一定要按规驾驶、文明驾驶!”

——江都法院民一庭法官助理陆娇妮

来源:今日江都

作者:王诚 李雅茹

编辑:阿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