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检察院】口述:王玲玲 整理:俞珂尔
新昌:检察官王玲玲和同事在看守所提审
“玲姐,你刚分到了一个案子。”2月7日下午,我刚从小区卡点执勤回到院里经过案件管理中心时,同事急匆匆地告诉我“来新活儿了”。
回到办公室,我打开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一看,今年受理的第一起提请审查逮捕案件,是个涉案7人、罪名5项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部门主任提出要不要更换一个承办人,因为从2月3日开始,我被指派到社区参与疫情防控,她担心我忙不过来。我回绝了她的好意:“主任您放心,我会协调好时间,办案和防控,我都会做好。”
接下来的两天周末,我把全部案卷材料看了一遍,发现7名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供述时都不认罪,属于检察机关应当讯问的情形,且不符合远程视频讯问的条件,这样一来,我必须要去看守所面对面讯问所有犯罪嫌疑人。
“疫情当前,这个时候去看守所提审,可能会有些冒险。但审查期限只有7天,时间不等人啊。”周一,我便与绍兴市看守所、新昌县看守所取得联系,讲清楚缘由,填写好出入县的申请。周二一大早,我和同事赶往绍兴市看守所,一路上因为要绕路、测量体温,耗时比平时多了一倍。
做好防护措施进入提审室进行讯问时,犯罪嫌疑人对公安机关认定的事实和罪名都提出了异议,案件的错综复杂,需要我打起十二分精神仔细讯问和审查。
吃完午饭,我们又马不停蹄地从绍兴市看守所赶往新昌县看守所,依然是消毒、口罩,以及隔着铁栏杆面对面地讯问,连续两天下午,我们提审完了关押在新昌县看守所的其余6名嫌疑人。
2月14日上午,在分管领导召集下,我们召开了检察官视频联席会议,讨论依旧热火朝天,丝毫没有受到视频条件的限制。随着讨论的深入,案件审查意见也逐渐清晰明朗。当天下午,我对1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对其余6名犯罪嫌疑人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不批捕决定,并列出了8个方面的不捕理由说明。案子暂时告一段落,我又马上去了小区,继续着疫情防控工作。
说来也巧,2月17日,我又分到一个诈骗案。翻阅笔录发现涉案的3名犯罪嫌疑人中有2人不认罪,主任担忧地问:“能忙得过来吗?一边要参与社区疫情防控,一边还要挤时间办案。”我笑着说:“没事,疫情防控期间的面对面讯问,现在数我的经验最丰富了,还是让我来办吧!”
(口述:王玲玲 整理:俞珂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