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多名未成年在校女生被宿舍室友诱导陪酒陪唱:18岁以下跟不上时代了

2020-12-10     案件劳闻

原标题:陕西多名未成年在校女生被宿舍室友诱导陪酒陪唱:18岁以下跟不上时代了

12月8日新京报报道,12月8日,刘先生反映,其15岁女儿从11月起多次被人诱骗去西安市鄠邑区多家KTV陪酒。其女儿所在学校陕西国际商贸学院附属中职校回应,共有8名女生去KTV陪酒。记者从鄠邑警方获悉,涉事3家KTV已被警方查处。因涉嫌组织未成年人有偿陪侍,3名社会青年已被刑拘。

反映出职校的管理很混乱。 在校女生是学生而不是社会上的闲散人员。而一些职校,甚至把这些女生当成了赚钱牟利的工具。 期待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也许你已经是个成年人了,社会经历很丰富。但是谁家还没有个女儿呢,你能保证你以后的女儿就一定不会进入职校吗?你能保证自己的女儿就不会被社会上的一些歪风邪气所影响吗? 所以,对于类似这样的行为,一定要严肃对待,要规范职校的校园管理。

一位网友:网名乘风破浪的爷爷说、原文如下(侵权删)这问题责任根本不在学校,学校根本管不了。而且18岁以下叫未成年人这个真有点跟不上时代了。

早年间,经常去一个夜总会。那个夜总会有个妈咪下面的小姐有一大半是在读的大学生。而且还不是什么野鸡大学,一堆双一流,211的。某个双一流大学旗下的医学院护理专业的有3个,先来了一个,后来把她同学带来了一个,后来又带来一个同学。那个同学是某个少数民族,个子很高起码有175以上,脸也好看,就是有点微胖。据带她来的那个同学说,这姑娘知道她们在做什么后,天天求着她带她来上班。你说这种情况下怎么管。

还有更离谱的,有个学画画的艺考生,当年没考上,没回老家就在这里混,就跑来上班。然后她的一初中到高中的同学,也考到了这里的一个民办大学。然后这小姑娘知道她做这行业,也要来上班,然后这小姑娘长的不好看又矮。跟着来了几天,没人点。不知道怎么想的居然要卖自己的那什么。而且还卖了一个现在看起来非常离谱的价格,要说起来参与这的所有的人都违法了,但是全程没有坑蒙拐骗没有逼良为娼。

还有个211的研究生,学的好像是环境类的。每周五晚上出来上班,就上周末几天。但是夜总会周末生意反而不那么好,因为都要回家陪老婆。这姑娘就只做那个,而且这姑娘还有男朋友。

再说个离谱的。有个姑娘,她男朋友是她同学,毕业了找了个工作。两个人租了个房子开始同居。然后这姑娘没工作,说在家复习考公。每天等她男朋友去上班了,她就出去浪。然后下午四五点必须要送她去菜市场买菜,回去给她男朋友做饭。然后她今天说帮远方亲戚谈了个生意送了个手机给她,明天说陪个富婆闺蜜逛街,人顺手给她刷了个上万的羽绒服。时不时还要陪富婆闺蜜天南海北的去旅游。实习公司开年会组织员工去海南打高尔夫。

说白了。学校又不是监狱,管严了会被喷。而且学校也没办法知道学生不在校的时候在干嘛。人爸妈男朋友都不知道,也管不了。学校能干啥?

职校很乱,众所周知,这种乱一方面是学生群体的学习差导致,但更重要的是他们可是“未成年人啊”,本身就缺乏自控力以及抵御诱惑的能力,然后再有外力介入,自然就容易形成氛围啊。职校管理肯定是不到位的,感觉对于这部分学生,学校本身就是妄自菲薄的,缺乏必要的管理,对于未成年人,当然要采用高中的管理模式,就像种树要先把树干捋直一样,学校需要加大力度进行必要的管理。

当然,更可恨的是诱导学生陪酒的人员,有关部门加大侦查力度,可能会查处一个团伙集团,加大惩处力度,保护这些涉世未深的未成年人。

KTV应限制未成年人消费,职业学校要加强管理制度,家长也不能放松监护意识。

首先,对于KTV来说,为顾客提供陪唱陪酒服务,并抽取提成,这种行为属于超范围经营,涉嫌违法,轻则面临警告,重则面临罚款甚至于吊销执照。

此外,本案中陪酒陪唱的还是未成年人,因此,KTV还有涉嫌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除了目前在“责令停业整顿”外,还应采取措施对未成年人加以保护,例如核实顾客的年龄,对未成年人进行有限制的接待。

其次,这起事件中,涉事的是一所职业学校,它不像高中院校,为了学校的升学率,会对学生进行严厉的管理,让他们除了学习以外,没有机会去做别的事情的。也不像大学院校,因为大学生基本上都已经成年,所以不会过多干预学生的生活。

现实中,职业学校往往采取了松散的管理模式,但是学生作为未成年人却是需要学校加以正确引导和监督的,这也就导致了一些不良事件的发生。

本案中,学校明显是没有尽到对未成年学生的管理义务,按照法律规定,一方面要对学校领导、辅导员或者班主任依法给予处罚,另一方面,在日后也应加强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

最后,家长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不能因为孩子在学校就完全不管不顾,他们也应该积极与孩子沟通交流,承担起监督、教育的监护责任。

8名未成年学生被社会闲散人员诱惑去KTV进行有偿陪侍,将近一个月学校竟然毫无觉察,充分暴露出陕西国际商贸学院附属中职校在管理上的极大漏洞和薄弱环节。 面对社会上花花绿绿的诱惑,他们还没有甄别丑恶的能力,备自我保护意识更是淡漠。家长把这些未成年的孩子交给学校,学校就应该肩负起监管义务,对他们的生活、学习、人身安全责无旁贷。

同时,家长也应该加强对孩子日常的了解和跟踪,像这位家长在孩子谎称过生日的时候就应该警觉起来,而不是在陪侍行为持续了三周以后才觉察到问题的严重性。索性还只是陪陪唱歌陪陪喝酒,如果遇到更坏的人,被糟蹋了,家长岂不后悔终生? 近年来,未成年人被侵害的案件时有发生,终极问题的就是社会各方面对这个问题还不够重视,还在给居心叵测者以可乘之机。唯有筑牢锋利的保护网,才能斩断那些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

15岁左右的孩子,正是自我意识觉醒,世界观与人生观建立的时候。经历过这种“校内”到“校外”的产业链。她们会突然发现,原有来自于父母,学校的那些关于努力的观点似乎是错误的,所提供的似乎是一条艰涩而难有出路的路径。反而用自己的年轻,漂亮以及身体,尊严是可以轻松愉悦地换取金钱。这个转变难吗?开始难后面易。当周围的人一次次告诉她这样做是正确的,但她第一次克服心理的障碍,当她收到人生第一笔快钱的时候,她大概率会习惯并且适应。因为在某种程度上 ,这是契合人性的。

但是要重新建立起原来的价值观呢?难。之前春节时候回到家里参加过初中的同学聚会。席间谈到一位缺席同学,是一位“失足妇女”。这位同学初中毕业之后便与几位学时好友结伴南下打工,接触到某些特殊行业后,便放弃了原有稳定的工作。中间也曾经“幡然醒悟”,找大家帮忙“脱离苦海”。但是,就像一直了解她近况的一位同学说的“赚过了那样躺着就能得到的钱,哪能再忍受日复一日操劳”。我不清楚这位同学未来的命运会怎样,随着年长色衰,或许就像其他同学透露的,她希望最终找到一个踏实的爱她的人再稳定下来。我不知道她能否如愿,但是,我相信的是:

她那时还年轻,不知道所有命运命运赠送的礼物,早已暗中标好了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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