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会计谋取私利、
学校检查组违规接受吃请
原村委委员虚报冒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款
……
近期,玉林又通报了4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和扶贫领域腐败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一批干部被处分
玉林市通报2起
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陆川县横山镇财政所会计吴福华利用工作便利谋取私利问题。2017年3月,横山镇财政所会计吴福华利用收集上报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材料的工作便利,伪造横山镇清平村“屋背至塘辽垌”和良塘村“吕屋至杜屋”道路硬化等2个项目民主议事材料申报“一事一议”项目,项目通过审批后私自交由其朋友黄某某承包施工,且在参与项目验收过程中明知“屋背至塘辽垌”项目实际硬化情况与申报内容不符,仍然签字同意验收合格。支付工程款后,余下2.6万元项目奖补资金由吴福华占有支配。2019年2月,吴福华受到记过处分,有关涉案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资料图片)
2、玉州区大塘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干部钟春等2人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4年,玉州区大塘镇建设站(2016年更名为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干部钟春、抽调干部黎健基作为危房改造审核人员,在具体核查大塘镇三和村赵某某危房改造工作中作风不实,不正确履行职责,对村级上报的危房改造材料审核把关不严,导致赵某某户在已获得2011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款1.5万元的情况下,2014年又重复获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款1.7万元。2019年6月,钟春、黎健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福绵区通报1起
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福绵区福绵镇镇石村原村委委员刘正萌虚报冒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款问题。2011年,刘正萌在担任福绵镇镇石村村委委员期间,在协助政府部门办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申请工作中,明知自己不符合危房改造补助申请条件,仍利用职务便利,以其子徐某的名义申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并获得了2011年度第二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款共计16000元,全部用于建造其户住房第二层。2019年7月,刘正萌被给予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资料图片)
北流通报1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北流市西埌镇中心学校检查组违规接受吃请问题。2018年4月,西埌镇中心学校根据市教育局的工作要求,成立4个检查组,分别由该校的党总支部副书记余军、干部陈第昶、干部梁彩霞、干部叶饰担任组长,对全镇27所取得办学许可的民办幼儿园开展2017年度年检工作。2018年5月3日中午,各检查组在检查完毕后,4个检查组合计20人接受被检查民办幼儿园园长的吃请,共用去餐费1770元。用餐经费由西埌镇某幼儿园园长黄某某分别向27所民办幼儿园筹集。2019年7月,余军、陈第昶、梁彩霞、叶饰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且将个人用餐费用退还给各民办幼儿园。同时,检查组的其余成员受到警示谈话并作出书面检查的处理。
(资料图片)
(来源:玉林纪检监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