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险一金变两金?哪来那多出的一金?
养老三支柱,除了养老保险还有啥?
跟着小诚往下看!
近日,北京市多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促进本市企业年金集合计划发展的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公布。
主要说啥呢?
重点就是北京市将建立企业年金集合计划统一平台,并出台各项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建立企业年金。
先给小白划个重点!什么是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它与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储蓄计划共同构成社会三大养老支柱。企业年金的建立将有利于保障和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水平,同时也可以帮助企业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很多企业在介绍员工待遇时所说的“五险二金”,其中的“一金”指的就是企业年金。尽管企业年金制度已实行多年,但我国企业年金覆盖的行业结构还很不均衡,建立年金计划的以国有大中型企业为主,民营及其他企业建立年金计划的还比较少。
新措施鼓励企业与职工集体协商制定企业年金方案,并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加入由年金管理机构设立的集合计划。在具体措施上包括搭建统一平台、政府优惠政策激励、创新突破政策、优化经办服务、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加强协调监管五个方面。
将由政府主导建立北京市企业年金集合计划统一平台。平台提供参保企业、年金管理机构及年金产品基本情况的透明化展示和便捷化查询,便于企业在统一平台上快速、低成本甄选年金管理机构和年金产品,逐步实现参保职工基本数据的统一记载、转移和接续。
新措施还提出,要逐步将企业参加企业年金集合计划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并在统一平台上展示,将该评价体系作为企业享受政府各项优惠政策的优先条件。统一平台还将定期公布各年金管理机构的业绩和服务能力综合评价情况。
政府还将出台各项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建立企业年金,特别鼓励科创和中小企业参加企业年金集合计划,主要措施包括:
强化企业年金和政府优惠政策的集成,逐步将职工参加企业年金的情况,作为评选和谐劳动关系单位、人才引进和积分落户等工作的参考条件,作为享受本市鼓励行业发展、吸引或培养人才等优惠政策的重要条件。
政府试点给予资金激励,鼓励符合“四个中心”功能定位的国际国内人才参加企业年金集合计划,并在一定范围内试点给予资金激励,标准不超过单位为人才本人实际缴费的60%,绝对额不超过年人均15000元。
《若干措施》还提出了“尖端人才政府年金”的政策思路,由人才专项资金为符合条件的高层次、高技术、高技能尖端人才再建立一份年金计划,进一步增强本市社会保障政策对尖端人才的吸引力。
通过前期调研,结合企业和年金管理机构反映的痛点问题,结合实际情况,《若干政策》提出了创新突破的政策点。
企业反映为所有职工建立年金,缴费负担过重,且部分年轻职工流动性大,频繁增加或减少参保人员,给企业带来了繁重的管理成本。因此,《若干措施》规定企业可以优先为核心技术人员、骨干管理人员等群体建立企业年金,逐步发挥示范和引导效应。
对于劳务派遣职工,《若干措施》规定,此类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可以参加用人单位或用工单位的企业年金集合计划。
企业年金待遇领取条件也将进一步灵活。《若干措施》进一步放开两类企业年金领取条件,一是工伤一至四级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可以提前支取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二是职工本人及配偶、子女住院费超过医保报销限额的部分,可以提前从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支取。
下面咱来点实在问题,关于企业年金的基本问题给大家解答一下:
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2%。
具体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一方协商确定。职工个人缴费由企业从职工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每个参保职工都将拥有一个个人账户,企业和职工缴费都将存入这个账户中,实行完全累计。
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分为个人缴费部分与企业缴费部分,职工个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自始归属于职工;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要依据企业与职工的约定,可以约定此部分收益自始归职工所有,也可以约定随着职工在本企业工作年限的增加逐步归属于职工个人,但完全归属于职工个人的期限最长不超过8年。
此外,《企业年金办法》还规定了几种例外的情形:
对于企业缴费部分及其收益的归属,企业可以约定一定的时间期限,也可以约定比例。
例如约定在企业缴费两年的,企业缴费部分及收益的50%归属职工;缴费三年的,企业缴费部分及收益的60%归属职工;缴费四年的,企业缴费部分及收益的70%归属职工等,以此类推逐年上涨,但以八年为上限,缴费年限达到八年的必须全部归职工所属。
很多人可能还听过“职业年金”。职业年金又是什么呢?它和企业年金之间有什么亲属关系吗?
“职业年金”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有利于在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另外增加一份养老积累,进一步提高退休后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机关事业单位自2014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职业年金制度。
所以,从出现的时间上看,事实上职业年金是企业年金的晚辈。其实当年在设计推行职业年金制度的时候,确实是参考了企业年金的哦。
那么问题来了,企业年金跟职业年金有什么不一样呢?请看下表!
随着“年金”的出现和逐步普及,以后“五险一金”可能就out了,而是“五险二金”或是“六险二金”的时代啦~
怎么,还不懂有点晕?小诚告诉你:
“五险一金” =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五险二金” = 五险一金+企业年金
“六险二金” = 五险一金+补助医疗保险+企业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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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综合整理自北京晚报、中国报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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