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天武 通讯员 张俊增
“大爷,清明祭扫时,一定不要在山上烧纸、燃放鞭炮哦。春天风大容易起火,现在都兴低碳祭祀,鲜花祭祀、植树祭祀、敬一杯酒表达一下思念就好,早点下山回家……”检察干警向过往群众叮嘱道。
4月3日-4日清明节期间,吉林省临江林区人民检察院协助临江林业局在辖区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清晨5:00--12:00检察干警在两处防火点向过往祭祀的群众介绍防火注意事项,并提醒、引导群众安全、文明祭扫,杜绝火灾发生。
“防火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可不能马虎,一旦发生火灾,可了不得……。这几天我早早起来,也帮着社区看着这个路口呢。”家住机械厂南山附近的85岁刘凯旋大爷如是说。
清明防火,人人有责。老大爷的话说的实在,只有人人都提高防火意识、参与防火工作才能真正杜绝火灾隐患的发生,确保防火工作落到实处。
时下,正值清明节祭祖扫墓的高峰期,也是山火易发、多发期,为进一步保障临江林区重点路口有人执勤值守,临江林区人民检察院专门抽调了16名干警参与临江林业局防火工作。检察干警对上山祭扫群众进行逐一登记,对于特殊地段,主动排查危险点及时上报,切实做到严防死守,确保辖区不发生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