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外出钓鱼要注意,不要误闯“禁渔期”,安顺已有5名“垂钓者”被抓!

2020-05-03     亚鲁紫云


五一小长假期间,广大市民纷纷走出家门外出游览,一些喜欢钓鱼的朋友也相约垂钓。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选择好适当的垂钓区域,不要违反禁渔期的相关规定,这不,在紫云,有5名非法捕鱼作业人员“栽了”。

4月29日,紫云县宗地派出所开展禁渔期专项工作中,在辖区摆架河抓获非法捕捞嫌疑人罗某富、罗某才,当场查获非法捕捞水产品113余斤,作案交通工具一台。






据两人交代,他们俩平时就喜欢捕鱼来卖,目前正值鱼类繁殖期,又是禁渔期,野生江河鱼类的价格飞涨,他们有些心存侥幸,为了能够趁机多卖点钱,就铤而走险用电瓶电鱼来谋取高额非法利益。

目前,罗某富、罗某才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4月17日,紫云县板当派出所民警巡逻至板当镇翠河村罗平冲组三岔河(小地名)处时,发现河中有人划着一艘自制的渔船,用渔网在河内捕鱼,民警立即将正在捕鱼的吴某当场抓获,在现场查获吴某用渔网所捕获的鱼类产品1千克,并依法扣押捕鱼所使用工具渔船一艘,渔网两张,装鱼水桶一只。



经审讯,吴某对自己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4月12日,火花镇洗鸭河村村民杨某趁夜色一个人到临近的河中使用三轮车电瓶接变频器进行电捕鱼,在捕鱼的过程中被人发现,于是杨某便跑回家中,后担心被告发,4月16日到火花派出所投案。杨某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记者从紫云警方了解到:禁渔期、禁渔区内捕鱼严重影响生态环境,紫云警方将继续严厉打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同时提醒广大居民群众,如发现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共同维护生态环境。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 左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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