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将于3月25日至26日召开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拟对《山东省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进行审议。
“医疗废物管理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加强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是防止疫情传播的重要环节,对保障我省复工复产、重大项目建设、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具有重要意义。”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孙建功说,随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推进,我省医疗废物收集处置方面显现出一些问题,如,对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存在不足,有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联防联控机制方面还不到位,医疗废物的规范处置仍需进一步加强,尤其是在疫情期间,对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如何加严管控,都需要立法予以规范。
《山东省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草案)》重点围绕我省医疗废物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和疫情防控期间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制度设计,构建全链条规范体系,对医疗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运、处置以及监督管理的主要环节进行了规范。
一是明确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中政府和部门的具体职责。规定建立健全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处置体系,实现医疗废物收集应收尽收、处置全面覆盖。
二是建立科学分类、规范收集制度和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制度。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严格落实分类管理的要求,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收集医疗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遵循减量化、无害化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规范处置医疗废物。
三是细化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处置环节技术规范要求。对收集贮存时间、运输车辆和人员、医疗废物处置场所的设置等均作出明确要求。
四是对传染病疫情期间医疗废物管理作出特别规定。对群众普遍关心的口罩等防护用品废弃物的问题进行了规范,加严了传染病疫情期间医疗废物收集、处置等活动的技术规范要求,从严惩处传染病疫情防控期间的有关违法行为。
来源:大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