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警方破获一起故意放火案 一男子为泄私愤放火烧毁他人摊位

2019-07-26   钦南检察

只因出行受阻,灵山一男子心生不满,为泄私愤,他放火烧毁他人摊位。7月23日,灵山警方破获一起故意放火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


7月19日7时许,灵山县公安局灵城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灵城街道城畔街旧菜市场、镇北街处有多个摊位失火。接报后,该所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火已被扑灭,无人员伤亡。经过现场勘查,根据掌握的线索,民警认为这起火灾很可能是人为放火。在县公安局有关部门的支持下,经走访排查及调取案发现场周边的视频监控进行甄别,民警发现灵城街道城畔街的田某远有重大作案嫌疑。随后,在开展追捕工作的同时,民警多次上门做田某远家属的思想动员工作。迫于公安机关强大的追逃压力,7月23日22时许,田某远到灵城派出所投案自首。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田某远对其故意放火的犯罪事实供认在案。




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及缴获的作案车辆

据悉,田某远居住在灵城街道城畔街,这个路段摊位比较多,道路有时较为拥堵。田某远认为摆摊的商贩对其出行带来了不便,为给商贩们一点“教训”,他萌生了放火烧他人摊位的极端念头。7月19日凌晨3时许,田某远驾驶摩托车来到城畔街旧菜市场和镇北街,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汽油,倒在多个摊位的帐篷上,然后用打火机点燃汽油。见帐篷燃起大火后,他才逃离现场。为躲避侦查,作案时,他戴上头盔,蒙上口罩,同时遮挡作案车辆的车牌号,然而,机关算尽,最终还是难逃法网。

 目前,犯罪嫌疑人田某远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灵山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