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房子租给涉传人员,还拒不配合调查!南宁一出租房被查封

2019-08-15   钦南检察

8月14日下午,根据前期摸排掌握的情况,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对位于仙葫片区的怡景苑小区某出租屋进行检查,当场控制了16名涉传人员。


而出租房的房东却拒不配合调查,结果……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价竞科科长金涛告诉记者,当天上午9点,他们一进门就看到16名涉传人员正在进行所谓的“培训”,“我们通过对在现场检查中发现的可疑资料进行甄别之后,就确定了这些人存在涉传行为。”

然而房东却拒不配合调查,于是,当天下午,执法人员再次到来这一出租屋,对其采取了停水、停电的强制措施,全面清查涉传物品及人员后,执法人员查封了这间涉嫌给传销人员提供便利的出租屋。



目前,16名涉传人员已被相关部门带走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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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根据加强出租屋清查整治方案的要求,房屋出租人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应当主动到有关部门对房屋租赁情况进行登记备案。


记者在仙葫开发区管委会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点看到,有不少市民正在主动办理登记手续。


南宁市仙葫开发区管委会综治办工作人员陆勇表示,业主前来登记备案的,他们在查处的时候就可以做一个“先期”的鉴别,“我们会重点关注没办理备案登记的房屋,在下一步进行打击清查的时候,将优先去清查。”

据仙葫开发区综治办工作人员介绍,仙葫出租房备案工作是青秀区打传攻坚队的第一个试点。此前,他们就通过在辖区各小区内粘贴通告、发放相关材料、上门动员等方式,告知了租客和业主,要积极参与到出租屋备案工作中来。




据统计,自今年6月27日烈焰一号行动开始至今的一个半月时间内,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共处罚涉传人员534人,罚款18万余元,涉传出租屋立案162间,对83户不配合调查的出租屋采取断水断电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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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要提醒大伙,业主和租户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时,需要填写《南宁市房屋租赁备案申请表》,核验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或购房合同等材料。


报备的最终目的,是希望广大业主能自觉地拒绝传销违法犯罪行为,对传销进行举报,一经核实属实的话,按照南宁市相关举报奖励办法,举报人将获得相关奖励。

来源/法治最前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