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出银行卡后又销卡取钱,一团伙接受莲都法院审判

2019-08-28   微莲都

LIAN DU

带你遇见更美的莲都

这年头

每个人都有很多张银行卡

如果有人让你

将不用的银行卡出售给他们

记住

一定不能这样做!

莲都有一团伙

到处收购他人银行卡进倒卖

从中获取非法利益!

8月28日

莲都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一起来看看

案情回顾

2018年初

被告人丁某、赵某、金某、王某等人经事先商量,由被告人丁某赵某负责收购、贩卖银行卡而被告人金某王某找人办理银行卡。

2018年9月初

被告人丁某等人通过先贩卖银行卡再盗取贩卖出去的银行卡内金额的方式牟利。被告人齐某、窦某负责盯住卖出的银行卡内的金额变化,发现卡内有钱汇入,就安排人员将该银行卡挂失,并将钱取走。被害人陈某因此被盗取人民币10万元。

2018年10月初至10月23日期间

被告人丁某、赵某、金某、王某、齐某、窦某、孙某等人多次到融科钧庭小区将60套银行卡通过被告人宋某贩卖给被告人闫某,被告人闫某再将收购的银行卡贩卖给他人,期间,被告人宋某每套收取中介费人民币100元。

法网恢恢

疏而不漏

一起来看看最终的审判结果

审判结果

法院依法审理认为,被告人丁某、赵某等人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巨大,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分别以妨害信用卡罪和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最终丁某、赵某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七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至62500元不等。

法官提醒

我国银行卡属于实名制,卡内存储大量个人信息,贪图蝇头小利出售自己名下银行卡,有可能被买卡人用来从事诈骗、洗钱、逃税、网络赌博、虚假刷信誉等非法活动,给持卡人带来巨大法律风险,甚至会导致个人信用破产,影响个人后续贷款申请、购车买房等正常生活。

同时,收买、非法提供他人银行卡的,构成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小伙伴们一定要注意

闲置的银行卡好好保存

不见了赶紧拿去注销

千万不可交到他人手里!

编辑/敬谦

记者/孙毅

责编/凡影 审核/苏妍

记者/潘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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