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缴纳社保费的通知

2020-04-08   天长发布

广大灵活就业人员:

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期即将截止,请抓紧在2020年6月底前来政务中心社保大厅办理银行代扣代缴手续,逾期不得补缴,来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和农商行银行卡。

天长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0年4月8日

信息来源:天长人社

主办单位:中共天长市委

承办单位:天长市融媒体中心

反馈邮箱:ahtcf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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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提升行动宣传标语

1.深入开展全国文明城市提升行动,让天长更美好!

2.推进“三城联创”,巩固提升文明创建水平!

3.实施全国文明城市常态长效管理,让天长更靓丽!

4.统筹城乡,推进天长全域文明创建一体发展!

5.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做到“两个维护”!

6.认真学习贯彻《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7.认真学习贯彻《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

8.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共建美好生活的社会新风!

9.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乡宜居宜业水平!

10.加强生态环境治理,让天长天更蓝、水更绿!

11.全面推进移风易俗,努力建设文明乡风!

12.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努力保障改善民生!

13.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助力经济和社会发展!

14.严厉惩处失信失德行为,加强诚信社会建设!

15.深化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旅游、文明上网行动,提高社会文明水平!

16.加强法制建设,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17.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8.培育文明新人,礼遇道德模范、“身边好人”!

19.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努力提高城乡环境卫生水平!

20.推进背街小巷治理,提高市民生活质量!

21.热烈祝贺《滁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自2月1日起施行!

22.遵守《滁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做文明有礼天长人!

23.遵守《滁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24.自觉遵守《滁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人人都是文明天长代言人!

25.遵守《滁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投身现代化新天长建设。

(1)严禁在公共场所乱扔垃圾、随地吐痰、便溺。

(2)严禁在室内公共场所和其他有禁烟标志的场所吸烟

(3)严禁违规摆设摊点、占道经营、出店经营。

(4)严禁随意露天烧烤、排放油烟、倾倒污水。

(5)严禁随意张贴、喷涂、散发广告。

(6)严禁未束犬链(绳)携犬出户。

(7)严禁在小区公共区域私搭乱建、堆放杂物、乱停车辆。

(8)严禁圈占绿地、毁绿种菜、高空抛物。

(9)严禁违规私拉乱接电线、在规定位置以外的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给电动车充电。

(10)严禁驾驶机动车违规使用通讯工具、乱鸣喇叭、滥用远光灯。

(11)严禁驾驶机动车违规穿插变道、不礼让行人、随意停车、车窗抛物。

(12)严禁驾驶非机动车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规使用通讯工具。

(13)严禁非机动车违规逆向行驶、加装遮阳蓬(伞)。

(14)严禁行人乱穿马路、闯红灯、跨越交通隔离栏(带)。

(15)严禁违规占用公共停车位、在公共停车位私装地锁、堆放物品。

(16)严禁营销宣传、娱乐、婚丧等活动噪音影响他人工作、学习和生活。

(17)严禁违规燃放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