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烟台这些客运班线和客运站明日起恢复运营

2020-02-19   烟台晚报

公 告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要求,统筹做好运输保障和疫情防控工作,烟台市交通运输局根据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求,在扎实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自2月19日起恢复我市境内县际客运班线(始发或终到招远市辖区的除外)和三级以上客运站(招远市除外)运营。恢复运营的县际班线必须实行站到站运输,严禁在三级以下客运站(不含三级)及中途临时站点上下旅客、装卸行包。

1 ---严格控制实载率和接触距离。

各汽车客运站要加强售票管理,车辆实载率严格控制在额定载客人数50%及以下;

全面落实旅客佩戴口罩乘车制度,对未做好个人防护的乘客,客运站有权拒绝其乘车;

每班次安排1名管理人员随车督导,根据车辆座位布局实际,有序安排乘客保持安全距离就坐;

对运输途中发热乘客应及时上报,并在车辆后部预留必要的座位,供留观使用。

2 ---严格消杀防疫。

各道路班线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要严格落实《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操作技术指南》,按照《客运场站及交通运输工具卫生防护指南》要求,配齐各项防疫监测设施设备,做好场站、车辆的消毒、通风、卫生清洁以及一线人员的防护。

3 ---做好乘客测温工作。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主动向当地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对接卫生防疫部门及公安部门人员进驻客运站,做好旅客体温检测和疫情防控工作。

4 ---强化运输安全。

各汽车客运站要严格落实旅客实名制购票,认真做好乘客信息登记;

客运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充分利用车辆动态监控系统,杜绝驾驶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

要加强运输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及时上报处理;

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班线客运企业将暂停办理客运业务半年,违规车辆停运1年。

5 ---严格执法检查。

市、县两级交通运输执法监察机构要做好道路客运企业及客运站的安全督导工作,不定期、不定时开展源头及路面执法检查,确保全市道路客运运输市场安全稳定。

来源丨烟台交通

责编丨魏琳 审核丨杨诗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