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德阳2月28日讯为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全面提高依法防控和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精准的法律服务。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为群众恢复生产生活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有序。近日,德阳市司法局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和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我省疫情防控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的意见》相关要求,结合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制定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依法防控疫情“十条措施”。
一、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
要将法治宣传贯穿于疫情防控法律服务的全过程,在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小区(院落)宣传点,积极运用实体、热线、网络和“法治四川行”等法治宣传平台加大宣传,做到接待一名群众就开展一次释法工作。尤其要充分发挥村(社)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普法志愿者等作用,利用微信群、“村村响”广播、法治宣传栏、户外LED屏等载体,协助相关执法部门重点宣传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和故意传播病原体、侵犯医务人员安全、扰乱医疗秩序等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内容,引导广大群众遵纪守法,不信谣、不传谣,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二、提供疫情防控法律咨询服务
市、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要整合法律服务资源,选派1—2名综合素质能力强的同志担任窗口值班,确保“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和中心(站)值班电话全时有人值守,及时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站(室)要以疫情防控工作为新的动力,全域推广“四点四级”模式和“三能”工作理念,夯实城乡公共法律服务基础设施,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优势作用,将“法律顾问”公示牌、微信群建实建细,及时推送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法律知识,通过微信群、电话等线上渠道解答相关法律知识。
三、做好疫情防控法律服务保障
各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居)法律顾问和各法律服务机构要主动参与,依法保障地方政府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推动依法审慎决策,及时公开信息,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协助乡镇(街道)、村(社区)起草、审核、修订疫情防控相关管理规定,以及针对隐瞒病史、逃避隔离医学观察等行为采取的行政处罚及强制措施提出法律建议,保障依法实施。积极参与村(社区)的矛盾纠纷调处,做好释法析理,推动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夯实疫情防控工作基础。
四、排查化解疫情防控矛盾纠纷
充分发挥市、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调解室、各行业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和仲裁职能作用,加强工作联动,强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对接,妥善化解涉疫情矛盾纠纷。针对疫情防控工作中产生的劳动关系、工资支付、工伤认定和因交通管制、防疫误工等引发的合同纠纷、劳资纠纷等重大矛盾纠纷,要及时组织专门力量开展针对性的调解处置,防止矛盾纠纷交织叠加、激化升级。对于因疫情导致无法履行的旅游、餐饮等服务合同、厂房、场地、房屋等租赁合同、买卖、建设工程施工等领域发生的合同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仲裁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因疫情导致不可抗力事件有关公证业务,在平衡各方利益的前提下实质性化解纠纷,最大限度地减少当事人的负担。当事人、代理人因疫情因素无法按期参加仲裁开庭且申请延期开庭的,仲裁机构要依法予以保障,暂不安排开庭活动;原已确定开庭的案件,重新安排开庭时间。
五、开展疫情防控公益法律服务
各单位要积极支持和鼓励成立公益法律服务团,发挥各类公益法律服务平台优势,引导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基层法律工作者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公益性法律服务,为参与疫情防控的医务工作者、军人、志愿者等群体和个人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对参与疫情防控的医务人员提供无条件的法律援助。持续为农民工群体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对因疫情导致无法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的法律援助申请人,实施法律援助惠民“诚信承诺”机制,临时启用个人经济困难声明等制度。
六、做好保障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法律服务
各级公共法律服务窗口要积极为企业受疫情影响产生的相关法律问题提供服务,为企业依法有序复工、恢复生产经营、推进破产重组提供法律意见。着重加大对中小企业申请法律服务费用减、免、缓的支持力度,鼓励法律服务机构积极开展对中小企业法律咨询的公益服务。协助因疫情导致外贸订单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中小企业办理不可抗力事实性公证,减少企业损失。扩大民事法律援助范围,为抗击疫情作出贡献的中小企业,以及面临破产等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提供免费无偿的法律援助。加强与市场监管、卫健部门的沟通,积极为防护用品、消毒用品和抗病毒药品生产销售相关企业提供原材料、产品、销售价格、销售质量等提供公证保全服务。仲裁委要积极参与涉及企业复工复产的矛盾纠纷解决,免费为外贸企业存量订单面临的违约和纠纷提供政策咨询,鼓励仲裁委依法依规减免仲裁案件费用,切实减轻企业和劳动者争议解决费用负担。
七、依法参与惩治涉疫犯罪的法律服务
积极履行职责,指导律师参与依法打击惩处针对疫情防控期间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故意传播病原体、侵犯医务人员安全、扰乱医疗秩序、诈骗、聚众哄抢等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要按照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的要求,积极组织律师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依法提供辩护或者法律帮助。要加强对律师辩护代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引导广大律师依法依规履行辩护代理职责,既打击犯罪,又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
八、收集整理疫情防控法律意见
组织法律专业人员及时收集整理上级有关疫情防控的文件资料,编写学习资料汇编。市律师协会组建的疫情防控法律问题研讨组成员要积极参与编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政策问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治宣传资料系列》《新冠疫情危机下企业相关法律问题应对指南》等法律读本。组织法律服务小分队和法律顾问深入到村(社区)、企业开展应对疫情法律需求调查,及时收集整理疫情期间涉法领域的典型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并向党委、政府、司法机关和相关执法部门通报信息,提示风险,提出应对措施或合理化建议。
九、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便民利民机制
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调整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方式的公告》《关于做好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公共法律服务及农民工群体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市、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设疫情防控法律服务“绿色通道”,选派专业律师担任窗口值班,引导群众通过“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和网络平台寻求法律服务。开展线上线下同步服务,做到抗击疫情与法律为民服务两不误,鼓励法律服务机构采取网上立案和提交材料、电子签章、视频对话、远程调解等方式为群众提供服务,推动“不见面”也能“办成事”。
十、强化疫情防控法律服务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把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作为当前的最重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强化与有关部门协同,及时沟通信息、会商、联动,提高法律服务质效。要组织全市法律服务队伍全面响应、迅速行动、扎实工作,将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贯穿于疫情防控和法律服务的全过程,采取多项举措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彰显公共法律服务的社会责任感。要及时总结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事迹,通过各种载体形式积极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社会影响力,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维护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德阳市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