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毒驾、套牌加无证驾驶 渝中民警查获“大胆”男子

2019-07-30   平安渝中

为积极推进“除隐患、防事故、保大庆交通安全整治攻坚战”,坚决遏制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引起的伤亡事故,渝中警方积极开展“零酒驾”严整严治专项行动,查处了一批酒驾、毒驾等重点违法行为,及时消除道路通行安全隐患。

7月22日晚,渝中区交巡警朝天门大队民警在经纬大道设置武装检查站,22时50分许,民警拦停一辆载人两轮摩托车,驾驶男子快测显示有酒驾嫌疑,民警遂现场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80mg/100ml,驾驶员周某已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我是年前跟同事买的二手车,他说骑这个车不需要驾照。”被民警查获后要求出示驾照时,周某说自己没有驾驶证,且已无证驾驶超过半年之久。民警接着对周某驾驶的机动车进行了核实,经查实,周某的确没有驾驶证,同时所驾驶的机动车号牌登记信息也和车辆严重不符,其还涉嫌使用他人号牌。

此外,在调查过程中,周某精神显得异常亢奋,这再次引起了民警的怀疑。经核查,周某有吸毒前科,民警凭办案经验感觉周某驾车前应该服用过管制药品,不过,他一直不承认。将周某带至医院抽血后,在专业检验结果面前,周某最终不得不承认自己近两天吸食了管制药品,直到此时,周某才知道后果的严重性,后悔不已。

周某当日涉嫌多项违法行为,办案民警也表示像这种情况的确比较少有。警方对周某无证驾驶摩托车违法行为,作出十五日以内行政拘留,罚款200元;使用他人号牌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000元;服用管制药品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作出十日行政拘留的处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经核实若涉嫌危险驾驶,其五年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渝中警方将持续加大酒驾、毒驾专项整治力度,坚持“零容忍”的严管态势,从严处罚,坚决打击、严格控制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全力预防酒驾毒驾诱发的道路交通事故。

渝中交巡警提醒:由于酒精的麻醉,酒后驾车往往无法正常控制加速踏板、制动及转向,也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等;而毒驾,更会使人体感觉异常亢奋、反应迟钝,甚至产生幻觉,极易发生交通事故。为了你和他人的安全,一定要做到遵纪守法、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对酒驾、毒驾行为,坚决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