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山东省各地针对网友给省委书记、省长的119条留言作出回复,其中有两条涉及烟台。
留言选登如下: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委书记您好,我是蓬莱市公交公司的一名普通职工,我们每天穿梭在城市的大街小巷,为市民的出行提供着便利。可是我们己经三个月没发工资了,我们上有老,下有小,孩子上学要钱,我们一家吃饭也要钱。哎,我们也是无奈呀,求书记帮我们问一下。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烟台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2016年12月,蓬莱市公交公司采购了140台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因省补资金2200万元迟迟未到位,导致该公司资金周转困难,致使拖欠驾驶员三个月工资共118.77万元。2019年6月23日,蓬莱市公交公司曾向烟台蓬莱市政府专题报告并请示借款,但限于财务制度规定,蓬莱市财政未给该公司提供借款。2019年7月19日,蓬莱市公交公司已到账省补资金600万元,集团公司立即做出安排部署:一是责成该公司立即从到账的省补资金中划拨足额资金将拖欠的职工工资一次性补发到位;二是加强对该公司财务资金监督管理,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网民留言——
福山西竹源小区房子没有验收就通知二期业主交房!客服打电话通知6月30号交房,让交维修基金,装修押金2000(押金两年后退),预收一年的物业费1.9元每平方。客服明确告诉说房子没有验收,有的楼电梯需要等到7月15号才能装好。现在小区道路绿化一切配套设施都没弄好,我想问问这样能交房吗?一期交房的时候也没有验收就强制业主交房,强迫业主签所谓的承诺书,要业主承诺是自己着急装修才收的房!一期业主也跟有关部门投诉过,但都不了了之。现在二期又开始违规交房,有人说违规交房在福山区已经很平常了!就没有相关部门能监管此事么?就任由开发商违规交房?请为百姓做主。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政府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福山区住建局于2019年7月8日对西竹源小区开发企业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行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交付。同时,按照《烟台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建设单位给予扣5分的信用惩戒并录入信用平台,在住建系统内对开发企业采取全面限制措施,停止该项目预售资金拨付。下步,福山区住建局将加强对开发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其尽快完成配套工程,争取早日达到交付条件。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理解,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