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 海都记者 唐明亮
福建莆田一男子因夫妻感情不和经常吵架,
一怒之下他竟不顾自身及其全家人的安危,
“导演”了一场火灾!
该男子使用打火机点燃了
家中三楼自己卧室
及另一房间中的床铺、衣物等物品。
点火后,被告人林某某并未告知家人。
日前,
秀屿区检察院以放火罪对其提起公诉,
经秀屿法院审理,
判处林某某有期徒刑三年。
网络图
被告人林某某与其妻子因感情不和经常吵架,被告人林某某经常在吵架时威胁炸房子、烧房子,全家人同归于尽。
2019年9月3日晚,被告人林某某在秀屿区自己家中再次因琐事与妻子吵架,期间威胁要把家里房子烧了大家一起死。
9月4日0时30分许,被告人林某某自己越想越生气,就想将家中房子烧毁、将家人烧死,然后自杀,遂使用打火机点燃了家中三楼自己卧室及另一房间中的床铺、衣物等物品。
点火后,被告人林某某并未告知家人,而是自行走到家中四楼阳台。其妻子及其母亲因三楼着火睡醒,并及时报警,并让在家中一楼、二楼睡觉的养女及四名年幼的孙子、女到屋外躲避。
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接警后赶到现场,现场火灾被消防救援人员扑灭,在四楼阳台自称要跳楼自杀的被告人林某某被公安民警和消防救援人员控制。经现场勘查,被告人林某某家房屋与其妻子弟弟家房子系连体房屋,且与周围其他民房距离较近。
此案经秀屿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林某某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
本案因夫妻间琐事激化引发,可在量刑时予以考虑,但综合考虑被告人林某某的犯罪情节,其不符合缓刑条件,故判决被告人林某某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编辑: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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