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笔救助金!对象是余杭4岁“孤儿”

2020-01-13   余杭晨报

  春节的脚步越来越近,大家都在期待团圆的喜悦,而这份喜悦对于“事实孤儿”妞妞(化名)来说却有些与众不同。


  1月10日上午,杭州余杭区检察院检察官带着5万元司法救助金来到区社会福利院,为妞妞送去温暖。据了解,这是全省首笔针对“事实孤儿”拨付的司法救助金。


  现在的妞妞,面色红润健康,和刚进福利院时因为营养不良而面黄肌瘦的模样截然不同,检察官很欣慰。


父母健在
她却两进社会福利院

  2015年出生的妞妞,今年4岁,却已经两次被送进福利院了。


  2018年3月,妞妞被遗弃在余杭区一宾馆旁,公安机关没能查找到妞妞的监护人,只好暂时把妞妞送到了社会福利院照看。13天之后,妞妞的外公外婆才把她从福利院接走。


  同年9月,公安机关在余杭区一酒店内抓获了涉嫌贩卖毒品的在逃人员俞某,此人正是妞妞的母亲。与此同时,妞妞的父亲因犯贩卖毒品罪正在服刑。母亲落网后,外公外婆也不愿意继续照顾妞妞了,妞妞再次陷入无人抚养的状态。


  仅仅过了半年,妞妞再次被送入福利院。这一次,她一直待到了现在。


多方走访
确定“事实孤儿”身份


  俞某涉嫌贩卖毒品一案被移送至余杭区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发现了妞妞因无人抚养,暂住在福利院的情况,并把该情况反映给了办理司法救助的部门。


  “妞妞今后的生活和成长问题我们不能置之不理。”接手司法救助线索的检察官表示。


  经审查,妞妞的父母双双入狱服刑,其他亲属均无抚养意愿,检察官认为,妞妞符合“事实孤儿”特征。为了保护妞妞的合法权益,2019年10月至12月,检察官多次走访民政部门,同时与妞妞的直系亲属谈话沟通,最终依法认定了妞妞“事实孤儿”身份。


让“事实孤儿”感受司法温度


  在确认妞妞为“事实孤儿”后,余杭区检察院根据最高检《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和民政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妞妞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今年1月10日,5万元司法救助金正式交付于区社会福利院,用于妞妞今后的学习、生活和心理治疗。对于这笔救助金的使用情况,检察机关也将履行监管职责。


  余杭区检察院还与区民政局联合制定了相关实施细则,对“事实孤儿”司法救助金的使用管理作出具体规定,推动“事实孤儿”司法救助长效机制的逐步形成和实现。同时,检察机关还将为妞妞提起变更监护权诉讼,解决妞妞户口和未来上学的手续问题。


  “希望每一个受到伤害的孩子都能记住,检察机关的温暖一直都在他们的身边。”承办检察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