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鱼刀
我生活在一个十分“女权”的家庭。
妈妈的工资比爸爸要高,工作更忙,在爸爸三十多岁取得硕士学位之前,妈妈的学历也更高。大到工作调动、买房买车,小到吃哪家餐馆、逛哪家商场,家中各项事务大多都由妈妈拍板决定。我爸做饭比我妈更好吃,也主动承担起了大部分家务。在我六七岁,爸妈第一次闹离婚之前,我从不知道有人会仅仅因为性别而歧视世界一半的人口。
那天爸爸从卧室里摔门而出,我躲在卫生间的窗户下面,偷听爸妈在阳台上的对话。妈妈说,要不我们离婚吧。
这场争吵最终以爸爸鞠躬道歉告终。妈妈抱着我坐在沙发上对我说“你阿公(爷爷的意思)思想封建重男轻女,他不喜欢你,你以后一定要争气”。
她严厉的神情一如往常,却又似乎和往常有些不同,后来我知道,那是寄予厚望的意思。可惜,“封建“对于年幼的我来说还是一个完全陌生的词汇。阿公压岁钱从来没有少给过我,我长居市区,不常与老人见面,又不喜肢体接触,怎么会发现他不爱抱我呢?
妈妈和那些说女孩子安安稳稳就够了的家长不一样,妈妈对我说,女孩子和男孩一样聪明,一样能拥有高学历,一样可以见识更大的世界,你要努力,要争气。那时候我对争气的理解就是听话懂事,能考出好成绩。
很快我上初中了,成绩开始有了年级排名,第一次排名出来的那天晚上,我一整晚激动得没有睡好,因为我考了第七名。我发现我的成绩还不错哦,妈妈应该会觉得我很争气吧,女孩子果然也很聪明。
十二三岁的年纪,女孩们的身体开始发育了,我继承了妈妈的梨形身材,有了一把细腰和一双有些丰满的腿。洗完澡之后我对着家里的全身镜臭美:“妈妈,她们都说我的腰很细呢!”“哦,你说这个干嘛?我问你,你下晚自习回家怎么那么慢?是不是和男生约会去了?XX(我初中时期的朋友)不就谈恋爱了?你不要和她一样。”
我默不作声,不敢承认我下晚自习后和那个XX跑到小区背后去买辣条吃。
上了高中,我依然相信我是一个争气的女孩,因为我像妈妈说的那样,和男孩一样聪明,一样能取得好成绩,一样向往更大的世界,妈妈一定会为培养出了一个和优秀男孩一样优秀的女儿而骄傲。
但这一切因为我的“暧昧事件”而终止。实际上,我恋爱了,妈妈以为那个男孩正追求我,而我没有立即与他断绝往来。
“如果他因为你成绩下降了,我在单位碰见他爸得多尴尬?都是同事。女孩子要懂得自爱,不要随便两句好话你就被骗了,你立即和他一刀两断,不再有任何联系。立即。”
我趴在教室的课桌上痛哭,身上的掐痕痛感还在发作。我怎么不懂得自爱呢?我从书店、山头和高架桥下一步步慎重做出了恋爱的选择,怎么成了两句好话骗走的呢?我不明白。可是妈妈嫌恶中混杂着尴尬的表情告诉我,我不再是那个争气的女孩了。原来,争气的含义不仅仅是好成绩。
后来,我高考失利,终于失去了最后一点成为“争气的女孩”的希望。
但我还是去了很远的外省上大学,像妈妈期待的那样,去见见更大的世界。去机场的路上,妈妈面面俱到地叮嘱着我,最终她从嘴里艰难地挤出了“婚前性行为”五个字,叫我不要去碰。“万一你以后遇到喜欢的男生,他因为这个嫌弃你怎么办?”
“这种男生我不会喜欢的。”
“那可不好说。”
好不好说又如何?我开始了独自在外的大学生活。开始穿妈妈不允许的短到大腿上部的热裤,开始画妈妈不喜欢的眼影睫毛,开始新的恋爱。山高皇帝远,妈妈再也无法知道任何“暧昧事件”,而我坚定地向家里隐瞒了所有感情生活。
妈妈偶尔会转发一些关于艾滋的推文给我,要我千万提防“渣男”,其中也包括那张著名的恶意传播艾滋的聊天记录。我将辟谣的推文转发过去,解释了HIV所需的传播条件,提醒她不要传谣,得到的回复却是,那也会传播其他病啊。
我懂了,她是在暗示我不要发生性行为,“渣男”的意思是想和我做爱的男人。但那时我已经把她禁止的事做了个遍,而我的选择依然是隐瞒。
当然,这只是千里之外的放纵。
今年暑假,我带着一条黑色的吊带连衣裙回了家,趁着爸妈不在,我穿上它出门赴朋友的约,好巧不巧就撞上了妈妈。妈妈热情地和朋友打招呼,笑眯眯地问我,你啥时候买的这条裙子?
第二天,妈妈翻箱倒柜找出一件好些年前的黑色短款小外套要送给我,说和我的裙子很配。
“可是我不喜欢这件外套。”
“你穿那条裙子在空调房里不冷吗,得穿个外套才行啊,这件哪里不好看了?”
……
“我有更好的衬衫来配,就是那件米色格子的,把下摆两边系起来很好看。”
妈妈只得作罢,拿着短外套进了卧室。我堆在脸上的笑容瞬间松懈下来,我解释得累了。
我早已知道,我从来没有生活在一个十分“女权”的家庭。妈妈是一个争气的女孩,在那个温饱尚未解决,考大学还十分困难的年代,她和男孩一样聪明,和男孩一样取得高学历,和男孩一样希望见识更大的世界。和男孩一样。
原来妈妈说的女孩和男孩一样,并不是天生一样,而是需要做到努力、优秀、自爱、矜持,才能和男孩一样。
原来妈妈说的争气是在男权规则下成为完美女孩。不止是她说的聪明、高学历,而是聪明、高学历,同时端庄娴雅、衣着谨慎、感情生活简单的处女。任何偏离这一轨道的行为都会降低我在两性关系中的的价值和筹码。
不能穿突显性别特征的服装,因为那是在引诱;不能过早的恋爱,因为那显得轻浮;不能发生婚前性行为,因为那简直放荡。这样的女生怎么有脸要求平等呢?她们已经失去了讨论尊重的资格。我不能成为那样的人,我得先约束好自己。
这不是女权,这是“好女孩”权。
为了更加顺利地实现性别平权,不如先将那些不讨人喜欢的坏女孩排出自己的阵营。
即便衣着暴露、婚前性行为这样的问题在今天已经不再是问题,定义什么样的人更配得上性别平权这项舆论活动也从来没有停止过,“好女孩”的标准在变化,但”好女孩“从未消失。
田园女拳?歪门邪道,与我势不两立,岂敢狺狺狂吠。忍气吞声,没有收入?自己都不保护自己谁还要帮她,自作自受。绿茶婊白莲花?有脸伤害别人感情就别怪别人荡妇羞辱。揭竿而起之前,先肃清门派,自证清白,再来谈:我们这些三观端正思想开化的现代女性总是有资格要求平权的吧。
与“某些女人自己都歧视女人“类似的,这不过另一种维度的自我阉割。有附加条件的平权只是特权的另一个名字。
我疲倦了,疲倦于了解“好女孩”的最新标准了。谁更配得上、更有资格要求平权?“配不配“这一论调本身就和平权背道而驰。或许享受性别平权的唯一条件,应当只有”是人“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