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杭州检察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出现以来,杭州市检察院把疫情防控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来对待,陈海鹰检察长多次作出部署、多次奔赴基层,视察、指导疫情防控工作,看望战斗在一线的检察志愿者。
2月5日,在前期已经发布“防控十条”等基础之上,杭州市检察院防控办再发“最严六条”,应对当前严峻的疫情形势。在这个《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六点意见》中,进一步明确,对上级组织和市院“防控十条”等通知精神,必须不折不扣执行,否则一切责任、后果自负。
该意见要求,全体检察干警包括居家观察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管控规定。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对本部门人员的健康状况、与重点地区人员的接触情况必须了如指掌、如实上报。因个人原因造成疫情蔓延、失控等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对于疫情之下的办案、办公及防控措施,该意见进一步强化,要求严格依法抓好“四大检察”等各项工作,特别是对与疫情防控相关案件要提前介入。控申、案管、信息、机要、保密等各项工作要确保运行顺畅,安全保卫、车辆运行、食堂餐饮、后勤保障等各项措施要进一步抓细、抓实,对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等同志要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据杭州市检察院防控办相关负责人介绍,院领导一直把疫情防控作为杭州市检察院的“第1号工程”来对待,全市检察干警在大灾面前必须要有大担当,大难面前必须要有大作为,要以一流的工作状态,坚决把这场硬仗打稳、打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