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即将结束,根据最新颁布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很多人都要在2020年3月~6月,做2019年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面对有史以来第一次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哪些人需要办理?哪些人不需要办理?应该由谁来办理?信息真实性到底应该由谁来负责?如何申报?……问题是不是很多?今天就和大家一起来学习一下!
个税汇算清缴主要分为两种,第一种是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新政首次实施);第二种是经营所得汇算清缴(主要针对个体工商户,一直存在,本文不做过多讨论)。
(1)综合所得汇算清缴:2020年3月起首次实施,简而言之就是对居民个人一年内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进行汇总合计,按照个人所得税税率重新计算应缴个税,将应缴个税与实际已缴个税进行比较,多退少补。
温馨提示:居民个人取得境外所得的汇算清缴方式: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综合所得、经营所得,应当分别合并计算应纳税额;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其他所得,应当分别单独计算应纳税额。
(2)经营所得汇算清缴: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取得经营所得。
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不是每个取得综合所得的居民个人都要进行个税汇算清缴。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包括以下四类:
(一)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二)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三)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
(四)纳税人申请退税。
提醒:汇算清缴的范围主要是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根据个税实施条例规定,居民个人可以自行申报个税汇算清缴,也可以委托扣缴义务人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办理汇算清缴。也就是说,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的汇算清缴办理可以有以下几种选择:
(一)可以由纳税人个人自行来办理申报,但是个税汇算清缴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如果碰到复杂情况,纳税人个人不一定能胜任;
(二)如果单位同意,可以委托扣缴义务人,也就是单位的财务人员来办理。但是这样会大大增加财务人员的工作量和压力,还可能要额外承担相应的纳税风险。而且单位并没有帮助员工办理汇算清缴的义务。
(三)可以委托第三方(其他单位和个人)来办理,选择这种方式可能会产生一定的费用。
具体选择哪种方法,纳税人可以视具体情况来定。但不论是纳税人个人进行汇算清缴,还是委托其他单位、个人或扣缴单位代为汇算清缴,均须纳税人签字确认,以明确法律责任。
提醒:需要汇算清缴的个人当年综合所得最终计算出来的结果无论是补税、退税,还是不补不退,均需要办理汇算清缴。个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根据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就汇算清缴的信息真实性而言,不管是纳税人个人办理,还是委托扣缴义务人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办理,纳税人个人都应当对报送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如果纳税人委托扣缴义务人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办理汇算清缴,受托方只要接收信息并及时按照纳税人提供的信息计算办理扣缴申报即可。
如果受托方发现纳税人提供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可以要求纳税人修改;纳税人拒绝修改的,受托方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规定:
(1)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
(2)纳税人有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可以选择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3)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已申领居住证的,以居住证登载的居住地住址为经常居住地;没有申领居住证的,为当前实际居住地。
(4)纳税人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应当准备与收入、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享受税收优惠等相关的资料,并按规定留存备查或报送。
提醒:一个纳税年度的汇算清缴地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纳税申报方式:纳税人可以采用远程办税端、邮寄等方式申报,也可以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估计后续可能还会增加个税APP的申报方式,毕竟这样比较方便咱们纳税人操作嘛。
清楚了以上基本内容后,大家是不是对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有个清晰的了解呢??不过大家还需要注意,就目前为止,个税汇算清缴具体操作办法,包括如何网上申报、如何填表等具体实操内容尚未发布正式文件,建议各位耐心等待后续的文件发布,我们也会及时为大家跟进的!
此外,近期各地税务局已先后上线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查询和申诉功能,这里也建议企业组织员工核实个税缴纳情况,防止个税缴纳情况有误而影响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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