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新声”山西省工商业联合会:激发混改动力提高混改实效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混合所有制是新形势下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的一个有效途径和必然选择。”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把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性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对国企改革做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明确了国资国企改革和转型发展的目标、路径、重点和任务,从顶层设计上定向把关、高位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进入新的阶段,取得了突破性进展。2017年,省发改委发布53个“腾笼换鸟”项目;2018年再次公开发布账面净值超过340亿元的108个混改项目;2019年利用项目发布机制,推介137个混改项目,涉及资金380亿元。截至目前,省属企业集团层面混合所有制企业3户,占12.5%;省属二级及以下企业中,混合所有制企业占比达到70.9%,省国资委今年共审核批复新增设39户公司,其中股权多元化和混合所有制公司33个,占比达到84.6%。民营企业广泛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浓厚氛围已经全省范围内形成。

成绩来之不易,问题同样不容忽视。当前,民营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积极性不高,落地项目不多的情况也依旧存在,为了进一步鼓励推动民营企业参与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特提出以下三点建议:

一、加强顶层规划设计,实施精准混改

(一)建立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制定国企混改三年行动计划和年度工作推进方案,明确混改方向、主要目标、实现途径,具体措施,进一步对民营资本进国企的领域、范围、进入程序、借助平台等进行全盘设计,确保改革规范有序,更具可操作性。

(二)研究出台推进混改的政策体系,制定不同产业、不同领域、不同模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指导性文件,进一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活动中的资本合作、企业合作和产业合作等行为,制定混合所有制企业民企股东产权保护政策。

(三)完善项目筛选调整推出机制,分类建立混改项目的标准条件、筛选机制、调整机制、出资人对混改项目落地实行后评估制度,筛选出适合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优质项目,成熟一批,推出一批,逐步放开,进一步增强混改项目吸引力。

二、深化企业内部改革,激发企业活力

(一)推进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改革,破解国有企业领导人的双重身份难题。对现有国有企业进行分类,积极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重组,推行负面清单管理,除维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少数行业、少数企业外,其他类型国有企业均应实施股份制改造。

(二)引导民营企业加强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推动民营企业管理去家族化,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组织结构。加强培育、积极扶持企业上市,帮助完成企业股份制改造。

(三)推进混改企业股权多元化社会化,促进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探索试点企业经理层全面实施职业经理人制度,推进企业高管市场化薪酬机制,加强对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员的培育,推进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建立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规范高管与普通员工持股行为,加快并扩大员工持股试点,保持持续混改的正向激励。

三、强化配套支持,营造良好氛围

(一)健全法律保障体系,完善归属明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建立产权流转顺畅的市场运行机制与产权市场体系,完善交易功能,规范交易行为,降低投资风险,促进产权流动,重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运行效率。进一步改善政府行为,集中力量强化对产权市场秩序的监管,践行行政执法与司法公正平等。

(二)用好能源革命综合改革政策,建议参照沈阳国资国企“专项改革试点”政策,将我省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与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紧密结合,以混合所有制改革为突破口,先行先试,妥善解决我省国有企业遗留问题,不断激发国企活力和创造力。

(三)完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将混改工作量化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提高混改考核的占比权重。建立科学完善、切实可行的容错纠错机制,鼓励改革创新,支持担当作为,让混改双方都能心无旁骛地推进混改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