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死3伤!泉州一小车司机撞人后逃逸,还让亲弟顶替!背后另有隐情

2019-12-12   晋江小鱼网


7日,市区通港东街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多车相撞造成一死三伤的悲剧。经过两天的调查,9日上午,肇事驾驶员在逃往外地的途中被警方抓获。
监控显示:7日清晨5点34分,市区通港东街一部白色小车与面包车相撞,面包车随即失控,先后撞倒了一部摩托车和一部电动车,造成摩托车后座乘客四川人李某当场死亡,另有三人不同程度受伤。民警到达现场时,男子王某威走来,说自己是驾驶员。

丰泽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 陈龙亮

当时王某威的神情比较慌张,而且我们经办的民警在问他一些具体细节的时候,他都答不上来,所以当时我们就怀疑驾驶员是顶替的。


在随后的调查中,王某威顶不住压力,终于承认肇事驾驶员是其亲哥哥王某锋。然而,此时王某锋下落不明,电话始终处于关机状态。丰泽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经缜密侦查,两天后,民警锁定了王某锋的位置。9日上午,王某锋携女友陈某乘车出逃,准备上高速时被民警抓获归案,王某锋交代,事发前,他参加了朋友的生日宴会,席间喝了几杯啤酒。7日凌晨4点左右,王某锋驾车准备到崇武找其女友,行至通港东街时发生了事故。王某锋除了让弟弟顶替自己,还让其同学晋江人吴某斌为自己提供帮助。

丰泽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 陈龙亮

当时王某锋是要求吴某斌驾车过来离开现场,离开现场之后,犯罪嫌疑人王某峰是躲在晋江,他同学吴某斌的一个办公处所,期间东躲西藏,藏了两天。

目前,王某锋、吴某斌已被刑事拘留,王某威因提供虚假证言已被先行处以行政拘留。我国《刑法》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对于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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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台记者:詹启福,黄玉波

编辑:林明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