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区的建筑历史悠久,不少房屋有着百年以上的历史,由于年久失修,很多房屋都要进行修缮。过去,居民修缮房屋只能自掏腰包,今年宝应县出台新的《宝应县古城区民居修缮实施意见》,古城区居民修缮房屋可以申请资金补助,新的政策不仅让居民的老旧房屋得到及时修缮,也更好的保存了古城的历史风貌。
今年63岁的王永才住在画川社区大察院巷,由于房屋破损严重,今年老王向政府部门申请房屋原址重建,申请报告很快得到了答复。县古城办工作人员经过实地查看,同意了王永才房屋重建的申请,并向他宣传了新的惠民政策。
王永才告诉记者,自家的老宅已经有100年历史了,先后有5代人在这里居住,对它有着深厚的感情,虽然现在的房子是新的,但是青砖黛瓦的古典风格得以延续,让他感觉十分亲切。
根据《宝应县古城区民居修缮实施意见》的规定,古城区居民修缮房屋必须到社区和古城办先行报备,才能申请资金补助。资金补助按照房屋修缮款的30%进行计算,每户最高限额是2万5千元。居民增加古典门窗、砖雕、石雕等仿古艺术装饰还可以享受单项60%的补助,最高限额不超过1万。如果是贫困户或者有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一些证明的居民,还可以享受1万元的补助。政策发布以来,县古城办联合古城保护范围内的三个社区进行了广泛宣传,得到了居民的积极响应。
家住崔家菜园的姚艾筠也是今年新政策的受益者,通过社区的宣传,姚艾筠知道了这项政策,房屋修缮申请得到批复后,他主动配合社区和古城办按照相关要求对房屋破损的部分进行了修复。
记者了解到,这项民生政策实施以来,已有15户居民的房屋通过申请得到了修缮和创建,古城区的面貌得到了很好的维护。目前县古城办正在与相关部门对接,做好这15户房屋的审核工作,审核通过后将统一发放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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