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上午9点,劳荣枝涉嫌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罪一案在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公诉方指控,被告人劳荣枝与法子英(另案处理)系情侣关系,两人在1996年至1999年间,分别在南昌市、温州市、常州市、合肥市共同作案,劳荣枝涉嫌犯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罪。
劳荣枝表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并不认可,自己在案件中没有参与辅助杀人、绑架,也没有合谋行为。她多次称自己极度厌恶法子英,是被其诱骗并以家人做威胁,自己没有蓄意谋害他人。在庭审中,劳荣枝供述其在朋友婚礼认识了法子英,被法子英诱骗外出赚钱。“法子英是个非常凶险的人,他就是个魔鬼。”她提到,1996年到1998年期间,自己有二次流产,还遭到法子英的侵犯和控制,和他在一起时,身上从来不超过100块钱。之所以没有报警或离开法子英,是因为怕家人遭到报复。
劳荣枝说,逃亡期间从新闻上得知法子英被枪毙后,她心里感到开心,感觉是为民除害。对于合肥被害人小木匠家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约135万元,劳荣枝表示愿意赔偿,但其全部家产仅有3万多元。法庭上,劳荣枝对被害人家属表示了歉意,表达了20多年来内心的煎熬,“去了看守所以后,才感觉真正可以安稳地睡一觉了。
劳荣枝被捕后,无数人在猜测,她葫芦里到底在卖什么药。 她拒绝与家属见面。 拒绝家属聘请的律师。 通过媒体通报的蛛丝马迹, 显得高深莫测。 开庭前,劳荣枝二哥仍在问。 “你怎么这么傻?” “你怎么跟着人家去杀人抢劫?” “我们家属给你请律师你为什么不用?” 这些话是说给劳荣枝听吗? 但他清楚,劳荣枝压根听不见。 唯一能听见这些哀鸣的,只有民众、媒体和法院。
劳荣枝的行为,让我印象特别深刻。 低头。 啜泣。 表示认罪。 和所有人一样,我也以为就此结案。 然而,劳荣枝却在接下来的自辩中,说出了另一些不为人知的“真相”。
推翻供词 在扬子晚报的报道中,详细记录了劳荣枝自辩的过程。 她阐述了当年4起案件的经过。 早在1999年,法子英落网后,这些案件的细节已经公之于众。 相信大部分人都很熟悉。 但在庭上,劳荣枝的复述却有了偏差。 法子英和劳荣枝犯下的第一起案件,是在南昌。 受害者熊某一家3口被杀害。 熊某女儿去世时,仅有3岁。 法子英的供述里,劳荣枝与他是合谋关系。 但劳荣枝不这么认为。 当时,劳荣枝把熊某诱骗到出租屋内,法子英用刀制服熊某,并让她捆绑。 劳荣枝称,她并不愿意这么做。 她提出过异议,结果被法子英往肚子上猛踹了一脚。之后,两人逃到了温州。
这里律师有一个疑问,被法子英往肚子上猛踹了一脚,这里有很大的问题,法子英之所以做这么大案子与其想留住劳荣枝关系密切,但是法子英本人并无资本,只好通过作案一方面提供两人享受的资本一方面拖劳荣枝下水形成生死一体的伴侣。劳荣枝在深圳在坐台过程中沉迷于花天酒地的生活,也不甘于重归清贫的生活也就随法子英亡命天涯走上了人生的不归路。
细想想劳荣枝看上了法子英的什么呢?法子英自认是自己有魅力,其实是金钱的魅力。一个细节是法子英说他与劳荣枝相识以后骑摩托车送劳荣枝感动了劳荣枝,其实感动劳荣枝的不是法子英而是他的摩托车是他的大方。93年左右有摩托车不亚于现在有部奔驰,一部摩托车要价不菲,这对于家庭清贫、工资微薄又对金钱和富裕生活极度渴望的拜金女来说简直是梦幻。
所以贪图钱财享乐的劳荣枝死心塌地跟上了离婚的劳改犯法子英。等到了深圳,法子英原型毕露,原本就是个打打杀杀混社会的地方混子到了深圳这个大码头连个屁的涟漪都翻不起来,还要靠劳荣枝坐台养活自己,这个落差立马让劳荣枝对他心生鄙夷,不满情绪日增。
为了搞钱显示自己的能力更为了留住劳荣枝,法子英决心重抄旧业一是为了搞钱显示自己能干二是趁机拖劳荣枝一起下水把她牢牢拴住,所以在深圳犯下抢劫重罪从此走上了不归路。可以说劳荣枝拜金甘心与魔鬼为伍,法子英迷魂甘心为劳荣枝下地狱。
劳荣枝的拜金从她被抓的微信号就可以看出来,直到被抓惦念的还是身材、容貌和银行卡余额。法子英的迷魂从他被抓的表现也可以看出来,表现欲极强自尊心极强,特别注重外表和面子。死要面子也是害了他的重要因素,他的冷血是伪装的,因为他已经被劳荣枝迷得神魂颠倒内心疯狂了,为了自己的面子为了留住劳荣枝不择手段连自己的命也不要了,属于到了魔障的地步。
不过劳荣枝可不是这样,劳荣枝对法子英可没有到魔障的地步,劳荣枝自始至终都是自恋拜金,只要有金钱有享受她就趋之若鹜,连逃亡隐藏也精心选择厦门这样风景优美的沿海繁华都市,并继续到酒吧等地搜寻多金男士做靠山继续谋图奢华享受,就是活一天要享受一天,底线什么的都不重要。两个都是奇葩。所以这样的人你让他们相互伤害,那是不可能的。
从公开媒体我们可以知道劳荣枝是89年的幼师,幼师是一个中专,那个年代能够考上中专,她的分数是比高中还要高的,说明劳荣枝的学习成绩是不错的。当时年仅19岁的她会看上29岁离过婚有孩子坐过10年牢的劳改犯法子英。也许有的人会觉得匪夷所思。但是在现实生活当中,从西方到东方都有先例。
据英国《每日邮报》4月份报道,英国一名26岁的女狱警艾米丽·沃森(Emily Watson)爱上了一名囚犯,圣诞节在牢房里与囚犯进行了性行为,她被判入狱一年。据悉,沃森做过两份工作,受过大学教育。
2008年有媒体就披露,近些年来,美国监狱出现了一个荒唐的怪现象:一些无期徒刑犯和死刑犯虽然犯下了弥天大罪,但他们却像“电影明星”一样受到了监狱外一些女性的疯狂追求,他们每天都能收到许多封从狱外寄来的交友信和求爱信,一些美国女性甚至在监狱中和这些重刑犯和死刑犯结了婚!据美国纽约州监狱官员称,美国女性嫁给监狱重刑犯,现在已经成了一种让人目瞪口呆的“新潮流”,单是2008年,纽约州就有289名囚犯在监狱中结了婚。据美国《女人爱杀手》一书作者谢拉·伊森伯格称,这些爱上监狱重刑犯的美国女性,显然都具有某种“自虐”倾向。
良家女孩爱上不良青年,跟随他崇拜他,到底出于一种什么样的心态?我认为不仅仅是自虐,而是因为女人天然的有对权力的尊崇,权力代表着一种控制力。在现实生活当中,一个男人的社会地位和他的金钱力量,就代表着一种权力,而暴力也是一种扭曲的“权力”,在一定的程度上,暴力会控制人的身体、心灵甚至生命,所以在一些女人眼中,这也是一种权力,一种对世界的掌控力。
对劳荣枝,我不知道她的家庭背景,从心理学的角度我认为,喜欢这种类型男人的女人,一般在她的家庭当中,男性的角色比较缺位,或者在她的家中,男性比较弱势。所以才会在她19岁青春年华的时候,会被看上去很有力量感,控制力的法子英所吸引,这是一种畸形的迷恋,是一种变态的爱慕,是一种血光中的欢愉。
劳荣枝不认罪
上午9:00,劳荣枝案正式开庭。
庭审现场没有设旁听席,劳荣枝家属及受害人家属均在法院内收看庭审视频。
出席庭审现场的有公诉人、劳荣枝法援律师及被害人小木匠爱人朱大红及其代理律师。
劳荣枝身穿银灰色棉衣,戴着口罩,梳着马尾辫,在庭审视频中看到劳荣枝,二哥劳声桥流下了眼泪。
在庭审中,公诉人指控,被告人劳荣枝与法子英(另案处理)系情侣关系。1996年至1999年间,二人共谋且分工明确,由劳荣枝在娱乐场所做陪侍小姐(俗称“坐台”)物色有钱人为作案对象,分别在江西省南昌市、浙江省温州市、江苏省常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共同实施抢劫、绑架及故意杀人犯罪。案发后,劳荣枝使用“雪莉”等化名潜逃。2019年11月28日,劳荣枝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公诉人指控劳荣枝在南昌、温州、常州、合肥四起犯罪事实,涉嫌犯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罪。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的过程中,劳荣枝时而低下头,时而摇头,还几次用手按住太阳穴,看似有哭泣的表情。
公诉人宣读完后,劳荣枝当庭表示其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并不认可,自己当时没有与法子英合谋,故意杀人、绑架以及抢劫也不是自己的本意。
“今天有法官在,有媒体在,我才敢鼓起勇气说出一切。”劳荣枝说,被捕之后,她一度心灰意冷,想要放弃自己,但她也是受害者。
在庭审中,劳荣枝说,最初认识法子英的时候,法子英对她很好,法子英说去外面好赚钱,她就办理了停薪留职,跟法子英去外面,但到达南昌后,劳荣枝就想和法子英提出分手,但被胁迫,劳荣枝多次表示其极度厌恶法子英,但是没有办法选择。
“我每天24小时要和他在一起,出去也要事无巨细的汇报,他动不动就会打我,掐我的脖子,还威胁如果我离开,他就会杀害我的家人。”劳荣枝说,和法子英在一起的过程中,她堕胎两次,头颅被法子英砍伤过。
劳荣枝说,法子英对她的伤害从身体到心理,她长期处于恐惧中,很多事情只能按照法子英的要求去做,之所以没有办法报警或离开法子英是因为怕自己的家人遭到法子英的报复。
在庭审中,劳荣枝向受害人家人表示道歉。关于合肥被害人小木匠家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约135万元,劳荣枝表示愿意赔偿,但其仅有3万多元。
这场迟到了近21年的审判在其大幕揭开之前已被社会高度关注。
连日来,一年前在劳荣枝落网时曾一度缄默的劳家亲属开始频繁面对媒体,声称劳是被同案犯法子英(劳荣枝当时男友)胁迫。
另一头,案件受害人陆中明的妻子和其代理律师刘静洁则认为,上述揣测没有依据,仅在南昌灭门案之后,法子英又接连犯下两起共致4人死亡的命案,且被害人均是由劳荣枝“物色”和“联系”的。“如果她是被迫的,为何不选择逃跑或报警?”刘静洁反问。
值得注意的是,因时间跨度久远,劳荣枝案仍然有很多疑问等待解答:劳荣枝到底有没有直接参与杀人?她为何会跟随法子英?过去20年,她是如何躲过追逃的?
在法子英落网后,他对于劳荣枝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曾先后作出多个不同版本的供述,这也为20年后此案重启调查带来难度。
你们以为劳荣枝拒不认罪是什么,那只是她准备抵赖的一种手段。公安机关说,劳荣枝被捕后,接受审讯时,拒不承认其真实身份,一直自称是叫“洪某娇”,也不是九江人,而是南京人。 直到厦门市公安局思明分局DNA鉴定室工作人员,通过对劳荣枝DNA进行比对鉴定,最终确认了劳荣枝的身份,铁证如山面前,她才突然低头,用双手捂住脸部。 明白了吧?如果她一见警察撒腿就跑,就哭,那岂不是不打自招吗?还怎么跟人抵赖说自己叫“洪某娇”,来自南京,不是你们要抓的那个人?
女性是如何成为连环杀手的?又为何会走上杀戮这条不归路呢?理由很简单:她们实施残忍杀戮行径的原因和男性连环杀手如出一辙:为追逐权力、为情色欲望、为寻求快感、为掌控、为利益、为自尊、为复仇、为执迷。 但值得注意的是,男性和女性连环杀手的动机依旧存在迥异之处。 男性连环杀手通常实施绑架、监禁、强奸、愤怒发泄型及追求掌控权型的破坏性犯罪,而女性连环杀手却在杀戮这条路上执迷不悟,并不会因为遭遇伤害或阻碍而停止杀戮行为。
不在案发现场拍照或自慰,也不奸淫尸体 ,女性连环杀手皆是商业型杀手,所涉罪行也均是谋杀。因此与幻想型的男性杀手相比而言,女性杀手无疑更为致命。 女性连环杀手如何比男性杀手更致命 男性连环杀手有时并不会杀害某些受害者,因为谋杀并不是他们幻想中的最终目的。他们的幻想可能是通过身体伤害或性虐待的方式操控受害者,而将其杀害并非他们计划中的必要组成部分。他们在一旦达到了伤害这个目的,便不会再过多关注受害者的生死。倘若受害者在被实施身体伤害后依然存活下来,那么罪犯可能为避免其日后成为伤害或强奸罪行的证人而杀人灭口。男性连环杀手可能会残忍地杀死受害者,也可能根本不会,有些甚至会因为心生怜悯而放受害者一条生路。
譬如,20 世纪 70 年代末期,理查德·科廷厄姆连续几个小时对街边妓女进行麻醉并折磨后,砍下某些受害者的头和手,并将所有受害者伤痕累累或残缺不堪的尸体丢弃在酒店及汽车旅馆房间内。试问有谁能从这般嗜杀成性的狂魔手中逃生呢?但有些女性受害者却幸存下来。
这些被丢弃在路边或汽车旅馆房间地板上的受害者后来恢复了意识,虽全身淤紫、伤痕累累,但保住了性命,这是为什么呢?凶手之所以没有将她们杀死,是因为她们并没有在他实施攻击的时候死掉。简而言之,凶手从来都不是为了夺走她们的性命,只是为了折磨、侮辱她们罢了。
一旦他的目的达成,受害者是生是死便毫无意义。于他而言,此时的她们都只是一堆垃圾而已,所以他像处理垃圾一样把咽气的和没咽气的人统统丢掉。有些受害者在被虐待的过程中就死掉了,这些街边妓女只食用可乐和薯片,身体瘦弱,根本抵挡不住凶手的暴力伤害。凶手毁损受害者尸体并非出于享受,而是为了销毁受害者的身份证据,也就是说,砍下受害者的手或头并不是为了收集战利品,而是为了干扰警方调查。
而凶手选择杀掉某些人只是为了达到清除案件证人的目的。对凶手来说,这是一项必须完成的任务,而非乐事。 某些受害者有时会因为男性连环杀手对她们逐渐丧失兴趣,或突如其来的微弱愧疚感而幸存。
这种情况时有发生,或许是受害者的某些言语或行为削弱了凶手的杀害意图。在我曾经关于男性连环杀手的写作中,我用一章内容总结了如何提高从连环杀手手中逃生的几率,这些方法都是以幸存受害者的记述,以及凶手自身对于为何选择放某些受害者一条生路的解释为基础而提出的。而本书对于女性连环杀手的分析论述中并不会安排这一章节。 除这些男性杀手手中的受害者以外,几乎没有来自女性连环谋杀案件幸存者的记述。
女性杀手一旦下定决心便绝不悔改,且她们在杀戮过程中通常不会采取任何幻想折磨仪式,而是直入主题,直接置被害者于死地。(不过目前所知的一些女性连环杀手会在毒杀被害人时控制毒药剂量,以延长某些被害者的死期,个中原因至今尚无定论。) 除非有男性犯罪同伙,否则女性连环杀手通常不会对受害者实施绑架或强奸,也很少会为得到尸体或受害者身体的某个部位,以满足自我享乐欲望而进行杀戮。
她们在杀死受害者之前几乎从不对其实施追杀、捆绑、监禁及酷刑折磨。女性连环杀手的满足感源于被害者的死亡本身,且她们在自此以后的几天、几周或几月内会继续实施杀人行为。对许多连环杀手而言,被害者的死亡只是其幻想的一种结局或功能,但女性杀手却是为杀戮而杀戮。这就是她们的表达模式。 男性连环杀手就为何不杀死个别受害者给出的最为常见的理由,是他们从这些受害者身上了解到某些东西,这就触发了受害者在凶手想象中的人格化,并且消除了其杀戮欲望。这一现象反映出男性连环杀手将自己的杀戮幻想强加到陌生受害对象身上的倾向。而一旦他们了解真实的受害者后,幻想便可能破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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