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呼和浩特出台多项防控措施。
呼和浩特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第1号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决定启动以下防控措施,现公告如下:
一、建立“市—旗县区—街道(乡镇)—社区(村)—楼长(村小组)—门长”六级防疫响应机制和责任体系,按照网格化管理的要求,全面开展入户调查登记。
二、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地铁站、大型商场、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加强体温检测和实时监控。在居民小区出入口进行车辆、人员登记并进行体温检测。严格落实发热患者、密切接触者隔离和医学观察等措施。
三、公交、出租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每日消毒,驾驶员和乘客要佩戴口罩。地铁、机场客运巴士暂时停运,调整部分公交线路。
四、媒体公布全市设置发热门诊的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和市、县两级疾控机构的值班电话、名单、地址和就诊流程等信息,全市所有医疗和疾控机构实行24小时服务。
五、通过多种媒体科学宣传疫情防护知识,积极引导广大市民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佩戴口罩,减少集体聚餐,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防控期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就餐要实行分餐制或送餐制。
六、坚持稳定物价与疫情防控同部署、同监管,加强市场统筹,保障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和生活物资的市场供应,严查囤积居奇,严厉打击哄抬物价行为。
七、全面停办春节期间各类公众聚集性活动,临时关闭图书馆、博物馆、娱乐场所、体育馆、游泳馆、洗浴中心、健身中心等人群聚集场所,暂时取消各类聚集性群众健身活动。殡仪馆暂停举行遗体告别仪式。推迟组织近期各类招生考试。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停止培训。
八、除政府指定及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外,暂停进出呼市的长途客运班线和旅游包车,并为乘客做好免费退票工作。
九、积极倡议全市广大餐饮业商户在春节期间暂停营业,配合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杜绝人员聚集,降低人员密度和滞留时间,减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率,各餐饮行业无条件退还订金。
十、全市宾馆、酒店等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单位要如实对旅客姓名、来源地、联系方式等信息进行登记,为旅客提供早晚体温检测服务。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当地疾控机构报告。对提前预订酒店临时需要退房的外地客人,免收退房订金。
十一、坚持分级分类管理,统筹做好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外来务工人员等防疫工作。根据疫情形势适时采取延长假期、延期开学、延期开工等措施。
十二、各旗县区、开发区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设立监测点,对辖区内进入我市车辆随行人员进行登记和体温检测。
十三、各旗县区对从重点疫区返呼、来呼人员要按照医学管理规范实施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观察。
呼和浩特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月27日
来源: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28日起呼和浩特全市公交线路、地铁暂停运营
据呼和浩特市道路交通委员会、呼和浩特公交总公司消息,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2020年1月28日起,暂停呼和浩特市地铁、公交、道路客运(省市县际客运班车)及旅游包车的运营,调整出租(网约)汽车等运营范围。
限制全市出租(网约)汽车运营范围,出租(网约)车在城区范围内运行,并要求所有司乘人员必须佩带口罩,否则乘客、司机有权拒乘、拒载。
以上公共交通运营时间调整后,恢复正常运行时间将另行通知。
来源:新华网呼和浩特1月28日电(李倩)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近期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旗县区教育局,直属学校、直属单位,师大附中、师大附属学校,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自治区教育厅及市委、市政府有关防控新型冠状病毒工作要求,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止人员因聚集增大传染风险,现将我市教育系统近期防控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中小学、幼儿园(包括民办学校、幼儿园)不准假期补课,不准学生提前返校,不准提前开学,2020年春季开学时间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另行通知。今年普通高中三年级一律与其他年级同步开学,各校均不得安排高三年级提前开学。学校可安排教师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对高三学生自主学习进行专项指导,答疑解惑。
二、从即日起,全市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全部暂停开展各类线下教学培训活动或集体活动,具体复课时间视疫情变化情况再行通知。
各旗县区教育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要将本通知发至辖区内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做好宣传引导和检查工作,对违反规定组织线下培训活动的要严肃追责。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要向家长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取得家长理解、配合和支持,并妥善处理好调课及退费等相关事宜,切实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
三、严禁在职教师组织学生补课,严禁举办各类师生聚集性活动。
四、各地区各单位要把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监管。各学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要求,积极参与联防联控,认真制定疫情防控预案,加强对假期学生集体活动管理,及时了解师生假期流动情况。如发现疑似情况,要第一时间上报教育及卫生防疫部门。
五、加强家校沟通和健康教育。各学校要教育引导学生居家或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劝阻和制止学生到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保持良好个人健康卫生行为习惯,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020年1月25日
来源:呼和浩特市教育局
关于进入呼和浩特主城区公路收费站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关事宜的通告
首府广大市民:
为应对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做好我市的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从2020年1月24 日下午三点起,对G6高速呼和浩特东(罗家营)收费站和呼和浩特西(金川)收费站、金山收费站以及绕城高速所有进城口实行单向临时封闭(具体解除时间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进入呼和浩特主城区的车辆请从G6高速呼和浩特收费站、呼大高速呼和浩特南收费站、呼朔高速呼和浩特南收费站驶入,并请入城车辆及人员积极配合相关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国省干道交警部门如发现有湖北省牌照车辆进入呼和浩特主城区,要及时引导到就近监测点进行体温检测。防控疫情,人人有责,望广大市民积极行动起来,全力配合,共同做好预防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战。
呼和浩特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呼和浩特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代章)
2020年1月24日
来源:呼和浩特新闻网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公告
为了预防和阻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生和传播,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告诫食品生产、经营、餐饮、药品经营等市场主体和广大市民,在购买食品、药品及就餐时,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向餐饮和药品经营者报告,餐饮和药品经营者做好登记工作,并督促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登记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和近期返呼城市等情况,重点是来自武汉地区的发热患者,同时向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做好上报工作。就餐场所做好通风工作。
即日起严禁农贸市场、集市和超市销售活禽和野生动物。如有发现,及时向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同时提醒广大市民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勤洗手,不随地吐痰,外出佩戴口罩,少去或不去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
举报投诉电话:12315
2020年1月21日
来源: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呼和浩特市疾控机构24小时值班信息公示
为做好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春节期间加强应急值守,公示如下:
来源: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AaJd8G8Bgx9BqZZIymS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