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县一贩卖毒品案嫌犯被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19-11-09   海东时报

近日,随着涉嫌贩卖毒品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被互助县公安局移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标志着侦破工作历时一年多李某某涉嫌贩卖毒品案最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2018年8月25日,威远镇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获悉一条:“一名西宁籍女子长期在互助县域从事贩毒活动”的重要线索,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精干力量在辖区开展工作。经过多日艰苦细致的工作,掌握到辖区吸毒人员陈某某多次在该女子手中购买毒品后吸食的信息后,立即开展架网布控,蹲点守候,伺机对贩卖毒品犯罪嫌疑人及陈某某实施抓捕。8月29日,民警在蹲守时发现陈某某行踪诡秘,接打电话频繁,行为异常,民警乔装打扮跟踪陈某某至威远镇某小区对面的人行道处,发现陈某某与一名女子短暂交流后,将一百元现金塞到了该女子手中后,二人准备拦截一辆出租车准备离开时,民警迅速行动,上前将其二人控制,民警在该女子随身携带的黑色双肩包内查获疑似毒品15小包。

确凿的证据和强大的攻势下,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交代了从西宁市城北区从一名叫“小李(化名)”的男子手中购买了价值500元的毒品海洛因后,分别于8月28日、29日先后两次到互助县威远镇向吸毒人员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2018月30日,李某某因患有重大疾病被互助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在取保候审期间李某某多次违反取保候审管理规定,对办案民警的传讯拒不到案。2019年5月21日,互助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做出对李某某批准逮捕决定,威远镇派出所将李某某列为网上在逃人员实施抓捕。2019年10月15日,李某某被互助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在西宁市城东区某租赁房屋内抓获。

目前,李某某涉嫌贩卖毒品案件被互助警方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