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对我们大家来说一直是一个颇具争议性的话题,也一直牵动这社会和人们的神经,那么房地产税到底离我们老百姓还有多远,和我们究竟有多大的利益关联?下面大家跟随小扒的脚步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房地产税到底如何开征?专家们也讨论了很多年,给出了这样的两种思路。首先第一种就是对房地产领域现存的各种税费进行规范和调整,在总税负不变的情况下,增加房产税,减少或取消交易环节中的一些不合理的税费,设置合理的房地产税收体系,这是在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上提出来的思路,要求:出台房产税,同时合并其它税费。第二种是只增加房地产税,但是不合并或取消其它税费。这是将2003年关于房产税改革的思路悄然换成了“增税”的思维。
第一种的情况下,总税负不变,买房的老百姓自然不用多花钱,但是在第二种的情况下,如果房产税的改革只是增加一个新的税种,那么就是在房地产税收上再加税,这样的话,无疑是给老百姓带来沉重的负担。
据了解,未来的房地产税主体税种是由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而成的。房地产税最重要的两个点分别是起征点和税率的问题,除此之外,还有豁免征收面积,对于免征额和税率来说,现在官方并没有释放任何的信息。先前,房产税也在上海和重庆作为一个测试点多年,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包括第二套以上的住房,税率为0.5%。而在上海开征的房产范围包括,上海市居民在上海新购并且属于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按人均计算,人均超过60平米的进行房产税征收,不超过的新购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比如一个局面的家庭原来已经拥有的住房面积有180平,刚好人均60平,现又新购一套100平的总价100万,那么其一年应交房产税4200左右。
原国家税务局总局副局长许善达曾表示,中国的房地产税,是土地国有制对私人住宅征收的财产税,这在国际上难以找到借鉴先例,即便将来以后要全面开征,规模也远不及私有制下的房产税规模大小,此外,因为目前全国房地产持续放缓慢,加上销售难度大,且住房库存多,也给征收房地产税带来影响。
那么,房产税将在什么时间,以何种形式开征,以及征收对象,免征范围的规定等涉及及具体执行层面的问题,有业内人士称暂时还没有定论。中国政法大学财税金融法研究所教授施正文则表示,房地产税是典型的地方税,何时开征会授权地方政府自己决定,并不是在某个时间全国一起征收,各个地方可以差别化。
无论何时,房产税都是要落地的。各位网友对此有什么样的想法和看法,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讨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