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被狗咬了!”,现在似乎已经成为一个常态新闻了。
被家养狗咬可以找主人负责,可被流浪狗咬又该找谁解决呢?
近日,荷花池街道驻西新桥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就调解了这样一起纠纷。
图来源网络
张某是钟楼区一老小区的居民,小区没有物业。张某看附近的3条流浪狗可怜,就将一只大碗放在家门口绿化带旁,经常往碗里放点吃食。
半年下来,人和狗就形成了默契,流浪狗平时就在张某家附近活动。
一个月前,邻居李某经过张某居住的楼前,被其中一条流浪狗窜出来咬伤。李某花了1000多元,注射了狂犬病疫苗。
事后,李某找到张某,要求其赔偿疫苗费用。张某一脸无辜,认为狗并不是他养的,他不应该担责。
两人由此发生纠纷,遂相约到荷花池街道驻西新桥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
调解人员认为,咬伤李某的确实是流浪狗,但张某的喂养行为不可避免地让动物产生食物依赖,使得动物长期生活在附近。
张某在楼下喂养该狗长达半年以上,因此具有长期喂养流浪狗的事实。
作为喂养人,张某没有约束流浪狗或者送到其他公益机构等,而是任性而为,最终导致李某在经过时被该流浪狗咬伤,因此张某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经调解,张某赔偿李某疫苗费用1000余元。而后,民警联系了犬只留检所,由专业人士对3条流浪狗进行处理。
流浪狗没主人,咬了人谁都不用负责?
错!你知道吗?爱狗人士照顾流浪狗
可能需要对狗咬人负法律责任!
案件回放:
北京市民杜先生长期喂养小区里的流浪狗,这条狗却咬伤了邻居,杜先生被告上法庭。
本案最终的判决是:流浪狗的喂养者承担医疗费用1666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上述法律条文提及的主体是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换言之,判断责任人的标准,并非两者是否存在收养关系,而是当事人有无饲养的行为。张某长期喂养肇事的流浪狗,而非偶尔喂食,实际上已经成为了流浪狗的饲养人,适用于该法律条款,应该说是无可非议的。
在这里小编友情提醒大家
不要轻易喂养流浪狗
否则喂养者有可能承担民事责任哦!
来源:常州晚报、河南都市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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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狗很可爱没错
但遇到流浪狗
还是得交给正规的机构处理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AJBCEW0BJleJMoPMSA1k.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