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夏秀琴 通讯员 马安莉
记者从洛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洛阳已于10月22日0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I级)预警。
10月18日以来洛阳市已连续4天轻度污染,10月21日14时起空气质量持续恶化,部分时段、部分点位已达到重度污染。根据预测,24日9时前洛阳市混合层高度偏低,高湿静稳持续,扩散条件极为不利,污染将持续累积,预计未来两天将持续重度污染,为全力削减污染峰值,缩短污染时长,降低污染程度,依据《洛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报市政府批准,从10月22日0时起,将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响应调整为红色(I级)预警响应,预警调整或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红色预警期间洛阳市将采取强制性减排措施以及建议性应对措施。
按照要求,钢铁、焦化、氧化铝、电解铝、炭素、铜冶炼、陶瓷、玻璃、石灰窑、铸造、炼油和石油化工、制药、农药、涂料、油墨等15个实施绩效分级减排的企业,应严格落实红色预警下的减排措施。
经批准列入保障类的企业,在满足保障任务需求的同时,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实行“以热定产”或“以需定产”,不得超标准或超范围生产排污。若超标准或超范围生产排污,一经发现立即移出保障类企业清单。
对应进未进应急减排清单的涉气企业,自发现之日起至2020年3月底期间禁止生产,对新发现的“散乱污”企业由所在县(市、区)政府立即予以取缔。
各县(市、区)要对环境问题企业实施停产整治。本已停运的工业窑炉、燃煤机组、燃煤锅炉在红色预警期间禁止点火启炉。
红色预警期间,除抢险救灾施工作业外全市各类施工工地(包括已审批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渣土清运、建筑拆除、沥青摊铺、混凝土搅拌、有机涂料喷涂、切割焊接作业;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停止雾炮、洒水作业,以吸扫为主,午间高温时段以湿扫为主。
移动源减排措施方面,严格落实大型货运车辆绕城规定,严厉查处违规运输的渣土车、商砼车和国Ⅳ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重型货运车辆,运输城市生活必需品(主要指米面油粮肉菜蛋奶等)、转运污水处理厂污泥、保障电厂脱硫用石的大型货运车辆必须达到国Ⅴ排放标准,在做好封闭措施的前提下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市区行驶。禁止使用排放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国Ⅱ及以下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在城市禁用区使用。
建议性应对措施包括引导公众减少室外活动,绿色低碳出行;不到露天烧烤就餐;不使用散煤,减少清洁型煤用量;有关企业和社会团体可自行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和网络远程办公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