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疾控专家建议:这四类情况不用戴口罩

2020-04-08   河青爱健康

近日,随着全国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目前河北168个县区已经全部划入低风险地区,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的通知》提出的科学建议,结合河北省的具体情况,河北省疾控中心健教所专家提醒大家,有些情况下可以摘下口罩。

普通公众通风良好时可不戴口罩

在居家、户外,无人员聚集、通风良好时,建议普通公众不戴口罩。

处于人员密集场所,如办公、购物、餐厅、会议室、车间等;或乘坐厢式电梯、公共交通工具等,应随身备用口罩,在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小于等于1米)时戴口罩。

有咳嗽或打喷嚏等感冒症状或与居家隔离、出院康复人员共同生活的人员,应该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特定场所的工作人员在人群聚集时戴口罩

处于人员密集的医院、汽车站、火车站、地铁站、机场、超市、餐馆、公共交通工具以及社区和单位进出口等场所的工作人员,应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在监狱、养老院、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以及学校的教室、工地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工作人员,日常应随身备用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人员聚集或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小于等于1米)时戴口罩。

这些人群必须戴口罩

1.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从入境开始到隔离结束)等,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气阀符合KN95/N95及以上级别的防护口罩。

2.普通门诊、病房等医务人员;医疗机构急诊医务人员;从事疫情防控相关的行政管理人员、警察、保安、保洁等人员;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

3.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患者的病房、ICU工作的人员;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的医务人员;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环境消毒人员;转运确诊和疑似病例人员;应佩戴医用防护口罩。

4.从事呼吸道标本采集的操作人员;进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气管切开、气管插管、气管镜检查、吸痰、心肺复苏操作,或肺移植手术、病理解剖的工作人员。按要求佩戴头罩式(或全面型)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防护器,或半面型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防护器加戴护目镜或全面屏。

文/河北青年报记者王珊

编辑/夏惠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