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韦曲街办双竹村征地款分配方案公布

2019-10-05     在长安



航天下塬路项目韦曲街办双竹村征地款分配方案

双竹村本次共征地面积45.01亩,征地补偿款每亩7.2万元。结合我村实际情况,本着对广大村民切身利益负责的态度,现形成征地款分配方案如下:

1、本村参与分配人员户口截止2019年9月30日24时(日期截止后,生不添,死不减)。

2、非农户口转回本村的,不予分配。

3、对多个户籍,一经举报、查实,不得参加分配。

4、对在派出所报户时,采取私改文件等欺诈行为成为本村村民的,不予分配。

5、对收养子女,有合法手续的给予分配,没有合法手续的不予分配。

6、根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独生子女户增加1人份额(见光荣证),双女户增加0.5个人份额(见结扎证) ;但父母必须在45周岁时才能领取奖励部分。

7、现役军人给予分配;在部队提干后户口转出不予分配。8、出嫁女户口转入农村户籍又迁回本村落户的不予分配。9、家中有儿子,出嫁女户口未转出,其子女户口在本村的,出嫁女及其子女享受分配(户籍政策开放后),女婿迁入本村不予分配。

10、在校大、中专学生给予分配。

11、老人提出将自己补偿款单独分配给自己的,尊重老人意愿,单独分配给老人。

12、本次征地补偿分配方案,只限本次实施使用。备注:以上条款与法律出现冲突的,以法律为准。

双竹村两委会

2019年9月25日

【长安村落】——韦曲街道双竹村



位于韦曲街道东南,樊川古道北大门处。沿公路两旁,村庄长1000多米。由刘、陈、张、郭、肖、韩、田、朱、米、贾、黄、王等姓氏组成,5个村民小组,380户,1180人,耕地780多亩。



村建于南北朝北周时期。宋人张礼在《游城南记注》中记载,北周时此处有官员居住。唐代,这里因生长一种珍奇的“对金竹”,故而得名“双竹”。当时的“对金竹”是韦氏宰相别墅花园中的一种稀有珍奇竹种,长安只有三家有此竹,其他两家为“对青竹”,只有对金竹杆身呈金黄色,两竹株连而

生,最为珍贵,此地也便因故被称为“双竹庄”,清嘉庆《咸宁县志》记为双竹村。

《游城南记》记载,双竹村又是御史庄的故址。御史庄是唐代达官贵人的园林,后为宋代侍御史范巽之的别业,故称御史庄。庄内有溪柳、岩轩、江阁、圃堂、林馆五处景观建筑,因此又称“五居”。



还有“九曲池”和玉钩亭等著名景观,并长有一种名叫“七叶树”的名贵树木,有唐代诗人许浑“九曲池西望月来”和罗隐“夏窗七叶连阴暗”等诗句。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9UIjo20BMH2_cNUgVLxz.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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