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这种说法极为不尊重女性,仿佛女子是一个物件,不是独立的人,一旦结婚,就从娘家的财产变成了婆家的财产。
这也是为何许多婆媳之间的关系难以处好,有的婆婆认为儿媳嫁进来,就得温良顺从,可儿媳毕竟有自己的意志,如果双方无法在地位平等的基础上解决矛盾,很可能导致矛盾激化酿成可怕的悲剧。
1999年5月4日,四川省简阳市羊马镇某村发生一起人口失踪案件,这天,村民们只见熊家上下忙忙碌碌,饭也顾不上吃,到处找人,熊家的儿子熊某之见人就问有没有看见他老母亲,说母亲万某午睡后就忽然消失踪影,晚饭不见回来吃,也没在地里寻到她,68岁的人能去哪呢?
村民们也都帮着找人,却毫无发现,大家私下议论纷纷,总觉得这事古怪得慌。村子就那么大,人还能藏得多深呢,要么就是出啥事情了。谁也不会把这种猜测跟熊家人说,他们肯定难接受,当晚,熊某之便通知了在外务工的哥哥,听说母亲莫名失踪了,子女急忙赶回来。
这天晚上,熊家吃了一顿食之无味的晚餐,熊某之的大嫂略觉得奇怪,家里怎么突然就有肉吃了呢,她也是看见弟媳曾某在厨房拿着不知什么动物的心肝,才叫她煮来吃,不过那煮出来的汤吃不出是什么动物肉,她担心婆婆一时没多想,但很快她就知道那肉是从哪来的了。
第二天熊家子女凑齐了继续四处找人,村民们怀疑万某掉到河里去了,帮着他们打捞了几条河,没寻到沉尸。最终发现不对的人还是熊某之的哥哥,他找累了坐在自家菜地休息时瞅了眼泥土,觉得好像被人新翻过,十分狐疑,动手刨了几下后,他惊得跳了起来,赶忙去问村里的老人:
人肉是肥的还是瘦的?再三观察,熊家子女确认地里发现的肉块就是母亲万某的尸身,不知被谁肢解后抛弃。出了这样的恶性案件,警方迅速赶来调查,结果发现不光菜地里有被掩埋的尸块,熊家的灶头边也有,是谁将万某杀害又如此残忍地分尸藏匿呢?
万某的社会关系不复杂,警方调查取证后很快便锁定了本案的嫌疑人,万某24岁的儿媳曾某。曾某到案后一点也不打算掩饰她的罪行,而是干脆利索地承认:“是,我杀了她,煮肉汤喝了!”这个女子似乎没意识到自己做的事性质有多么恶劣,反而开始滔滔不绝控诉婆婆。
原来曾某家境一般,从小在山村长大,没念什么书,第一次出远门就是坐车去派出所接受讯问。21岁那年曾某嫁到熊家,从那以后就与婆婆万某矛盾不断,万某寡居,带大孩子,性格强势,这个家的经济条件又非常一般,生活困苦,她时刻盯着花钱的事,习惯做一大家子的主。
在她看来,儿媳既然进了门,就是熊家的人,自然要听话些,凡事依着婆婆,儿媳多多少少都被万某用难听话骂过,曾某的嫂子也和婆婆吵架,但没动过手,曾某就不同了,每当婆婆高声指责她,一样好强的她也要顶回去,急了,两人还会打到一起,毕竟万某是老人,大家都觉得曾某错处多。
说到底,这对婆媳间的矛盾只是一些家庭琐事,如果她们肯好好地沟通,如果熊某之这个儿子、丈夫能从中调和,事情也许不至于发展到那么严重,但矛盾最终还是往最可怕的方向发展了,5月4日那天下午,万某在卧室午睡,却被一阵孩子啼哭声给惊醒,瞬间火气就来了。
隔壁的曾某正在哄2岁的女儿睡觉,女儿却一直哇哇大哭,吵醒了奶奶万某,曾某当然也不想让孩子哭,但她一时间没办法,那幺小的孩子,讲道理她也听不进去,只得耐心哄,万某却没有耐心了,冲到隔壁房间指着曾某就开始骂她不给孩子断奶,连个娃都带不好,旧账也翻出来说,曾某听得大怒。
两人吵起来,吵着吵着就变成了推搡殴打,68岁的万某当然不是曾某的对手,于是只能抓、掐,又拼命咬她的肉,大喊救命,曾某早就烦了她这副模样,明明她也有错却每次都弄得好像是自己这个儿媳啥都不对,于是一怒之下掐住万某脖子,将她掐晕过去,又一不做二不休举起秤砣,狠狠砸下去......
发现万某已死,曾某只慌乱了一下便决定将尸体藏匿,于是拿刀处理后丢到各处,有的拿去喂猪,有的丢到锅里,一部分就端上了餐桌,成了当晚熊家人的晚饭,得知真相后,熊家子女都感到十分崩溃,坚决要求严惩凶手,而曾某则不以为自己犯法,她说自己没学过,不懂法,只知道婆婆是恶人,心是黑的,所以煮了,手脚打人,不如砍下来。
曾某的行为毫无疑问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追究起来,婆媳之间并没什么深仇大恨,只是家庭琐事的纠纷,为此行凶杀伤人命,事后又以极其残忍灭绝人性的方式处理尸体,给死者家属造成极大的伤害,性质与后果极严重,依《刑法》规定,犯故意杀人罪,情节严重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中就明确规定:
“对于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一定要十分慎重,应当与发生在社会上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其他故意杀人案件有所区别。对于被害人一方有明显过错或对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或者被告人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的,一般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本案发生于《纪要》下达之前,曾某的婆婆万某严格来说也没有什么法律上的过错,综合案件性质看,曾某的犯罪情节过于恶劣,最终判处死刑,婆婆高高在上,儿媳绝不肯低头任凭呼喝,矛盾引发这般悲剧令人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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