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昌吉市2023年城区部分中小学学区调整方案》意见的公告

2023-08-07   昌吉日报

原标题:关于征求《昌吉市2023年城区部分中小学学区调整方案》意见的公告

关于征求《昌吉市2023年城区部分中小学学区调整方案》意见的公告

关于征求《昌吉市2023年城区部分中小学学区调整方案》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义务教育学校教育资源配置,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昌州教办发〔2023〕5号)《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昌市党办〔2022〕6号)等相关法律和文件要求,确保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阳光透明、公平公正,结合我市2023年新建市十五小、十六小、十八小、十九小、八中五所学校即将投入使用的实际情况,于8月1日发布学区拟调整公告。本着相对稳定、相对就近、城区统筹、优质均衡的原则,经过生源调查摸底、重点走访,与各相关部门、街道进行座谈论证,市教育局拟定《昌吉市2023年城区部分中小学学区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对七所中学、十一所小学学区进行了调整,现将《昌吉市2023年城区部分中小学学区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8月15日20:00前致电昌吉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电话:2332780、2321171),或将意见发送至邮箱1085523752@qq.com。

附件:《昌吉市2023年城区部分中小学学区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昌吉市教育局

2023年8月6日

附件

昌吉市2023年城区部分中小学学区调整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积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让每个孩子都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新教厅办〔2023〕6号)《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昌州教办发〔2023〕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城区中小学布局变化实际,对部分中小学学区进行调整,特制定本方案。

一、调整原则

(一)相对稳定原则。学区调整坚持大稳定、小调整,并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

(二)相对就近原则。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充分考虑影响就近入学的关键因素,确保适龄儿童、少年相对就近入学。

(三)城区统筹原则。严格落实小学起始年级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中学起始年级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的要求,结合各学校区域生源数量和学位数量情况,统筹考虑,对城区部分中小学学区进行适当调整。

(四)优质均衡原则。科学划分、合理调整,同步推进师资等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

二、调整内容

(一)中学

1.市一中:承担青年北路以西——健康西路以北——天山路以东——宁边西路以南;滨湖河以东——红旗西路以南——解放路以西——宁边西路以北;天山路以东——文化西路以北——昌吉学院(北京路校区)西墙以西——健康西路以南(不含新龙城);天山路以东——乌伊西路以北——长宁路规划巷以西——文化西路以南;乌伊路以南——天山路以东——青年南路以西——碧桂园凤凰台小区南墙(东西向规划路段)以北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昌吉市城区规划的12(部分)、14、16、18(部分)、24(部分)、26、28、30、38、77(部分)、121(滨湖河以东)号地块所属小区。

说明一:新增原属市三中学区的12(明峰国际)、14(碧桂园庭州府、文轩雅苑、书香雅苑、福苑小区)、16(都市花园、粮食局储备库家属院)、24(城郊办事处家属院、农机站家属院、在建克拉玛依房产)、26(万博学府、金都花园、动物防疫站家属院)号地块所属小区;新增原属市四中学区的77号地块(碧桂园凤凰台)小区。

说明二:市一中为人员密集区域学校,该区域非新建小区适龄少年须符合户证一致且满一年的招生入学条件,新建小区招生入学条件以招生文件为准。

2.市三中:承担西外环路以东——北二路以南——中山路以西——红旗西路以北——小渠子巷以西——宁边西路以南——天山路以西——乌昌大道以北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昌吉市城区规划的34、36、98、99、100、101、102、103、104、105、106、107、108、109、110、111、112、113、114、115、116、117、118、119、120、121(滨湖河以西)、122、123号(含中山西路以北的北沟二村)地块所属小区;承担榆树沟镇、六工镇、滨湖镇、佃坝镇、大西渠镇、硫磺沟镇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负责招收昌吉市第十三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说明:将原属市三中学区的12(部分)、14、16、24(部分)、26号地块所属小区调整到市一中学区;将124、125号地块所属小区调整到市四中学区。

3.市四中:承担西外环路以东——乌伊路以南——南公园西路以北——北京南路以西(不含州五中所在的67号地块)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昌吉市城区规划的54、56、66、75、76、77(部分)、124、125、126、127、132、133、134号地块所属小区。

说明:将原属市四中学区的77(部分)号地块小区调整到市一中学区;将原属市四中学区的42、44、46(部分)号地块所属小区调整到市五中学区。

4.市五中:承担建国路以南——北京南路以东——乌奎高速路以北——东外环路以西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昌吉市城区规划的41、42、43、44、45、46、47、48、49、50、51、52、55、57、59、61、63、65、81、83号地块所属小区。

说明:新增了原属市四中学区的42、44、46(部分)号地块所属小区。

5.市七中:承担南公园路以南——北京南路以西——塔城路以北——长宁路以东区域,即:昌吉市城区规划的58号地块所属小区以及三工镇(部分)、二六工镇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

说明:将原属市七中学区的三工镇常胜村五片区(常胜村五队、八队)调整到市九中西校区(市八中)学区。

6.市九中:承担中山路以东——南公园路以南——长宁南路以西——塔城路以南——北京南路以西——哈密路以北区域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昌吉市城区规划的60、62、68、69、70、71、72、73、74、79、80、82、84号地块所属小区。

说明:将原属市九中学区的131、135、137号地块所属小区调整到市九中西校区(市八中)学区。

7.市九中西校区(市八中):位于世纪大道与南京路交会处东南角。承担中山路以西——南公园西路以南——西外环路以东——和田路以北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128、129、130、131、135、136、137、138、139、140、141、142、143、144、145、146、147、148、149、151、153号地块所属小区。

说明一:将原属市九中学区的131、135、137号地块所属小区调整到市九中西校区(市八中);将原属市七中学区的三工镇常胜村五片区(常胜村五队、八队)调整到市九中西校区(市八中)学区。

说明二:131、135、137号地块所属区域原属市九中招生学区,自2023年秋季起划归市九中西校区(市八中),过渡期为一年。市九中为人员密集区域学校,在过渡期内,该区域户证一致且满一年的适龄少年,仍可享受市九中的招生入学政策。

说明三:市九中西校区(市八中)无住宿条件,有住宿需求的可选择到市七中报名。

(二)小学

1.州实验小学西校区(市十九小):位于青年北路与文化西路交会处东南角。承担天山路以东——乌伊路以北——健康路以南——长宁路规划巷以西(不含新龙城)及长宁路以东——文化路以南——乌伊路以北区域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12(部分)、14、24(部分)、26(部分)、77(部分)地块所属小区。

说明:将原属市二小学区的12(明峰国际)、14(文轩雅苑、书香雅苑、碧桂园庭州府、福苑小区)地块所属小区;将原属市三小的24(在建克拉玛依房产)、26(万博学府);将原属市七小的77(碧桂园凤凰台)号地块所属小区调整到州实验小学西校区(市十九小)学区。

2.市二小:承担文化路以北——北京北路以西(昌吉学院西墙以西不包括新龙城小区)——青年路以东——宁边西路以南;建设路以西——团生巷以东——红旗路以南——宁边西路以北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9、10、12(部分)、16(部分)、18、20、28(部分)、30(部分)号地块所属小区。

说明:将原属市二小学区的12(明峰国际)、14号地块所属小区调整到州实验小学西校区(市十九小)学区。

3.市三小:承担乌伊路以北——青年路市一中西墙以西——团生巷、原顺城巷以西——民主路以南——中山路以东——健康西路以南——滨河路以东区域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24(部分)、26(部分)、28(部分)、30(部分)、32(和谐阳光水岸部分楼栋)、34、36、38、123号地块所属小区。

说明:将原属市三小学区的121(滨湖河以东)、122号地块所属小区调整到市三小北校区(市十五小)学区;将24(在建克拉玛依房产)、26(万博学府)号地块所属小区调整到州实验小学西校区(市十九小)学区。

4.市三小北校区(市十五小):位于庭州北路与牡丹巷交会处东南角。承担北外环路以南——庭州北路以东——宁边西路以北——滨河路以东——健康西路以北——中山路以西区域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103、107、111(空地)、120、121、122号地块所属小区。

说明一:将原属市三小学区的121(滨湖河以东)、122号地块所属小区调整到市三小北校区(市十五小)学区;将原属市六小的103、107、111、120、121(滨湖河以西)号地块所属小区调整到市三小北校区(市十五小)学区。

说明二:121(滨湖河以东)、122号地块所属区域原属市三小招生学区,自2023年秋季起划归市三小北校区(市十五小),过渡期为一年。市三小为人员密集区域学校,在过渡期内,该区域户证一致且满一年的适龄儿童,仍可享受市三小的招生入学政策。

5.市六小:承担乌伊西路以北——滨河路以西(部分)——北绕城路以南——西外环路以东区域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昌吉市城区规划的98、99、100、101、102、104、105、106、108、109、110、112、113、114、115、116、117、118、119号地块所属小区。

说明:将原属市六小学区的103、107、111、120、121(滨湖河以西区域)调整到市三小北校区(市十五小)学区。

6.市七小:承担中山路以东——乌伊路以南——长宁路以西——建国西路以北——青年南路以西——南公园西路以北区域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昌吉市城区规划的66、75、76、77(部分)号地块所属小区。

说明:将原属市七小学区的77号地块(碧桂园凤凰台)调整到州实验小学西校区(市十九小)学区。

7.市九小:承担哈密路以北——北京南路以东——塔城路以南——延安路以西——石河子路以南——东外环路以西;哈密路以南——中山南路以东——乌奎高速路以北——东外环路以西区域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昌吉市城区规划的48、50、51、52、61、63、65、81、82、83、84、85、86、87、88号地块所属小区 。

说明:将原属市九小学区的79、80号地块所属小区调整到市十四小南校区(市十八小)学区。

8.市十四小:承担南公园西路以南——长宁南路以西——南五工路以北——青年南路以东 ;北京南路以西——南五工路以南——青年南路以东——石河子西路以北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昌吉市城区规划的58、60、68、69号地块所属小区。

说明:将原属市十四小学区的62、64、70、71、72、73、78号地块所属小区调整到市十四小南校区(市十八小)学区。

9.市十四小北校区(市十一小):承担乌伊西路以南——中山南路以西——南公园西路以南——青年南路以西——塔城西路以北——西外环路以东区域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昌吉市城区规划的74、124、125、126、127、128、129、130、131、132、133、134号地块所属小区。

说明:将原属市十四小北校区(市十一小)学区的135、137、139号地块所属小区调整到市十四小西校区(市十六小)学区。

10.市十四小西校区(市十六小):位于黄河路和南京路交会处西北角。承担西外环路以东——和田路以北——中山路以西——塔城路以南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135、136、137、138、139、140、141、142、143、144、145、146、147、148、149、151、153号地块所属小区。

说明:将原属市十四小北校区(市十一小)学区的135、137、139号地块所属小区调整到市十四小西校区(市十六小)学区。

11.市十四小南校区(市十八小):位于青年南路与和田西路交会处西北角。承担中山路以东——哈密路以北——北京南路以西——石河子路以南——青年南路以西——塔城西路以南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62、64、70、71、72、73、78、79、80号地块所属小区学区。

说明一:将原属市九小学区的79、80号地块所属小区调整到市十四小南校区(市十八小)学区;将原属市十四小学区的62、64、70、71、72、73、78号地块所属小区调整到市十四小南校区(市十八小)学区。

说明二:62、64、70、71、72、73、78号地块所属区域原属市十四小招生学区,自2023年秋季起划归市十四小南校区(市十八小),过渡期为一年。市十四小为人员密集区域学校,在过渡期内,该区域户证一致且满一年的适龄儿童,仍可享受市十四小的招生入学政策。

三、其他事项

1.本次调整涉及城区部分中小学学区,招生时间、招生办法、招生对象、招生类别等以后期发布的《昌吉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为准。未涉及学区调整的学校招生范围保持不变。

2.本次学区调整仅针对2023年秋季入校的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一年级、七年级)。

3.人员密集区域学校为:昌吉州第一中学、昌吉州第二中学、昌吉市第一中学、昌吉市第九中学、昌吉州实验小学、昌吉市第三小学、昌吉市第五小学、昌吉市第八小学、昌吉市第十小学、昌吉市第十四小学。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昌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部分调整学区学校咨询电话:

1.市一中:2564750、13201035132(党老师)

2.市九中、市九中南校区(市八中):2523916、18139027753(梁老师)

3.市三小、市三小北校区(十五小):15209944085(王老师)、18009946202(樊老师)

4.州实验小学西校区(十九小):18909945553(史老师)、18009949199(王老师)

5.市十四小:18099940515(王老师)、15899086568(祁老师)、18690866725(谭老师);

市十四小北校区(十一小):15909942230(陶老师);

市十四小西校区(十六小):13319002705(魏老师);

市十四小南校区(十八小):18997562393(张老师)

(来源:昌吉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