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义、路生梅分别被授予“共和国勋章”和“人民医护工作者”国家荣誉称号

2024-09-13     健康报

据新华社消息,9月13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根据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13日上午表决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五周年之际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决定,授予15人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其中,卫生健康领域,王振义被授予“共和国勋章”,路生梅被授予“人民医护工作者”国家荣誉称号。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

一、授予下列人士“共和国勋章”:

王永志、王振义、李振声、黄宗德。

二、授予下列外国人士“友谊勋章”:

迪尔玛·罗塞芙(女,巴西)。

三、授予下列人士国家荣誉称号:

授予王小谟、赵忠贤“人民科学家”国家荣誉称号;

授予巴依卡·凯力迪别克(塔吉克斯坦族)“人民卫士”国家荣誉称号;

授予田华(女)“人民艺术家”国家荣誉称号;

授予许振超“人民工匠”国家荣誉称号;

授予张晋藩、黄大年“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

授予路生梅(女)“人民医护工作者”国家荣誉称号;

授予张卓元“经济研究杰出贡献者”国家荣誉称号;

授予张燮林“体育工作杰出贡献者”国家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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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社

编辑:李诗尧

校对:马杨

审核:秦明睿徐秉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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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919f0f5fd92141b3f0331302e515baf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