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配图
地点:
萨尔图区严格根据烟花爆竹临时经营和燃放安全管理要求,设立了7处、共计21个临时销售摊位。
分别为安宁路、经二街、万宝街、铁西中平街、铁西萨尔图东街、友谊大街和登峰家园F区南侧内部道路。
时间:
销售时间为2020年1月16日至2月8日。
方式:
萨尔图区应急管理明确要求,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采取室外设置临时零售摊位的方式进行;摊位须搭设、租用或购置防爆棚,搭设材料须为难燃材料或不燃材料。
条件:
申请人需持有大庆市萨尔图区居民身份证(不含居住证)、户口,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男60周岁以下,女55周岁以下。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每个摊位须保证有明确的负责人和销售人员(至少2人以上)方可申请报名,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于12月30日至31日(9:00—11:10,13:30—16:00),持本人身份证、户口在区政府行政服务大厅二楼第39、40号综合窗口提交材料,现场确认。
监管:
最终销售资格和摊位地点采用抽签的方式决定,由区纪委监委、区公证处现场予以监督、公证。
网络配图
获得经营资格的人员需参加安全知识培训,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持培训证方可上岗。
取得经营资格和摊位地点后,不得擅自变更经营人员,不得私自交换和出租、出借、转让、买卖摊位地点,如私自变更,当即取消经营资格。
在销售期间,摊床内必须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零售)》悬挂在售货摊床上的醒目位置,并张贴有“禁止烟火”、“严禁试放”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和购买须知,现场不得试放。
销售期间如有违法行为或不服从应急管理局安全监察人员监督管理的,将被列入萨尔图区应急管理局监管黑名单,5年内不得从事烟花爆竹销售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