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少疫情防控期间人员接触、聚集,防止内源扩散,保障居民水、热、气正常供应,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供水、供热、供气实行“不停供、缓缴费”,疫情结束后1个月内均视为正常缴费,不收取违约金、滞纳金。
二、供水、供热、供气能实行网上缴费的,一律实行网上缴费。
三、对于不能实行网上缴费的供水、供气用户,提供代缴服务,用户拨打预约服务电话,由工作人员上门代为办理。
大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8日
供水营业厅预约服务电话
燃气营业厅预约服务电话
大庆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