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丽莲·曼森,是美国摇滚界的传奇人物。他以独特的人格魅力与离经叛道的音乐风格,引领了将近30年的另类潮流。私下里,曼森不仅深受各地观众们的支持与喜爱,就连不少好莱坞大咖,都是他的忠实崇拜者。
其他明星,私下出行的话都喜欢戴墨镜、低调行事,但曼森却不一样,无论走到哪,他都是人群中最显眼的那个男人。因为他太臭美了,而且特别热衷于化妆。不仅如此,他甚至还呼吁男人们也和女人一样化妆打扮,让自己看上去潇洒一些。
他的妆容,通常以华丽的哥特文化为主题:一张面无血色的脸庞、白色的美瞳、涂抹了厚重色彩的烟熏眼妆,以及标志性的烈焰红唇。
犹然记得许多年前,玛丽莲·曼森在采访中,曾说过这样一番耐人寻味的话:“我是一个性格直爽、口无遮拦的男人,有些话对于别人来说难以启齿,但我什么都敢讲。而涂口红,恰好能为我掩盖喜欢说粗俗话的坏毛病。”
因为我涂了口红,所以我无所畏惧。在曼森眼中,道理就是如此简明扼要。在妆容的粉饰下,他可以畅通无阻的在媒体面前畅谈各种犀利、小众的话题,面不改色的嘲讽自己讨厌的艺人,非常自然地流露出自己“野兽”特征的一面,蛮横又真实。
众所周知,外国人非常喜欢化浓妆,而这种奇怪的风俗与美国的传统文化,也是息息相关的,在他们眼中:每个生命都是独立的个体,哪怕是亲人、伴侣,都需要保持一定的距离感、分寸感。父母无权干涉子女的私生活,丈夫和妻子即便领了证,也不能随便窥探对方的隐私。而化浓妆,恰好就是“伪装”自己的一种手段。
玛丽莲·曼森便是这样一个古怪之人,骨子里分明是个可爱、逗趣的大男孩,却总将自己粉饰成游荡在人间的魔头,就连深爱他的前妻蒂塔·万提斯,也这样埋怨过他:“曼森行踪太神秘了!我经常联系不上他,同为夫妻,我却根本无法了解他内心深处的真实想法,婚后各种问题实在让我忍无可忍,只能申请离婚。但最可气的是,连离婚时我都找不到他人究竟在哪。”
在美国文化中:人与人之间,最应该保持一个简单、干净且相对公平的利益关系,不投入过多感情,也不对别人的生活负责。或许曼森根本不在乎别人喜不喜欢他,只想做真实、洒脱的自己,才会这般任性,连妻子都不顾。
衣着华丽而时髦,是为了将自己的形象、人设塑造的更霸气,在舞台上拥有王者的气势。而嘴唇上鲜艳的口红,是为了给大言不惭的他带来自信。拒绝儿女情长,是为了让自己更专注于艺术,这是曼森的风格:保持距离,不拖泥带水,更不依赖人性。
今年50岁的玛丽莲曼森,在阅遍了世间百态后,选择伪装自己,或许在他眼中:世界并不美好,即便人性有光辉的一面,但更多的却是黑暗,既然人类直接掏心掏肺过于难堪,那么何不将自己伪装得好一点,做个基本的自我保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