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母亲卧床后,做保姆的二女儿不管母亲,因恨哥姐分母亲积蓄?

2022-07-01     半世烟尘

原标题:湖南母亲卧床后,做保姆的二女儿不管母亲,因恨哥姐分母亲积蓄?

84岁的周桂凤半年前长了一场病,至此卧床不起,24小时都需要有人贴身照料,经过协商,四个子女分成两组,每组轮流照顾母亲半个月。

就在前几天,轮到了大女儿陈彩霞和四儿子文志华这一组过来换班,陈彩霞离很远就闻到了一股刺鼻的味道,她走到母亲床前,一掀开被子才发现,母亲的个人卫生根本没有清理,看样子都有些时日了,最后还是她辛辛苦苦帮母亲擦了澡,并洗了被褥。

周桂凤见到小儿子文志华就开始抱怨,说自己吃不饱,原来她卧床后吞咽能力下降,只能喝粥这样的流食,可是三儿子照顾她时,经常给买包子,她根本咽不下去,只能干饿着,所以文志华听到母亲被这样对待时,急忙掏出手机将母亲的抱怨录了下来,好做为他找二哥文志强讨说法时的证据。

文志华来到村部找到村干部,村干部知道文志华又来告文志强的状了,兄弟俩早就不和,这种事不是第一次发生了,村干部也不好调解,干脆通知文志强来村部。

不出所料,文志强夫妇赶来后,马上就和文志华吵了起来。

文志强的妻子在现场数落起四弟,指责他好吃懒做只会打牌,和母亲在一起生活的十多年里,只会啃母亲老,既然四弟得了母亲好处,就该在照顾母亲上多出力。

文志华当然不肯承认,反指责三嫂胡说八道,到底什么原因,让两兄弟反目呢?

原来,文志华一家和父母都住在老房子中,按照当地风俗,老房的一半产权归文志强所有,文志华建新房时拆掉了老房子,之后母亲就跟随文志华一起生活。

在文志强夫妇看来,正是因为自家当初同意了四弟建新房,才主动让出了老宅那一半产权,而母亲又跟随四弟一起生活,还帮衬了他不少,这不是两头便宜都占吗?

按理说,四弟赡养母亲也会出钱,何来占便宜一说?原来,父亲离开时收的礼金都由母亲把持着,母亲去四弟那里住自然带着这笔钱,文志强夫妇至今不知道具体金额,他们认为文志华想贪这笔钱,矛盾由此而起。

周桂凤三次住院的钱都是文志华拿的,所以他认为三哥三嫂指责自己,就是找借口不照顾母亲,同理,文志强也认为文志华想撂挑子。

为何周桂凤的子女有的姓陈有的姓文呢?周桂凤结过两次婚,和前夫生了两个陈姓女儿,和第二任丈夫生了两个文姓儿子,文志强和文志华还是亲生兄弟。

根据邻居讲,平时照顾周桂凤的确是陈彩霞和文志华比较多些,至于三儿子和二女儿怎么照顾不太清楚。

周桂凤比较要强,即便住院也只花自己积蓄,她住院期间,文志华将大姐喊过来搭把手,大姐保管起母亲的积蓄,就是这个举动进一步恶化了兄弟姐们之间的关系

根据文志华讲,虽然名义上是每一组照顾半个月,可在过去相当长一段时间内,都是自己和大姐在照顾着母亲,其余两个子女照顾得很少,其中二姐陈彩云在外做保姆,基本不管母亲。

为什么两个儿子为母亲积蓄计较,而钱被大女儿管理呢?周桂凤也不傻,正因为两个儿子总是争吵,她才把钱交给女儿保管,结果陈彩霞得到这笔钱后,二妹陈彩云又对大姐有了意见,姐妹又闹掰了。

简单总结,就是母亲手里有笔钱,本来三儿子和四儿子在争,结果大女儿拿到手后,二女儿也闹了情绪。

按照当初协议,母亲由两个儿子照顾,两个女儿采取自愿原则配合儿子,周桂凤生病后,老二陈彩云曾提议找保姆照顾母亲,文志华不干,他觉得老人子女这么多还找保姆让人笑话,而且陈彩云本身就是职业保姆,还需要再找?

文志华和陈彩霞提出,每人给陈彩云500元,由她照顾保姆,结果陈彩云不干,她宁可照顾别人家老人,也不照顾自己母亲。

文志华和文志强家仅一墙之隔,而周桂凤的房子就夹在两个儿子房子中间,村干部提议,让老人住进儿子家轮流照顾,老三文志强表示拒绝,他觉得母亲那笔钱一直在文志华手里,自己不知道多少钱,所以由四弟照顾是应该的。

村干部将文志强的意思转达给文志华,又提议既然因钱而起,不如公开金额和花销,打消兄弟姐妹之间的顾虑,这回又轮到文志华和陈彩霞拒绝了。

见调解困难,村干部只能指派专人上门监督四个子女照顾老人的情况,以此提高周桂凤的生活质量。

周桂凤本该到了颐养天年的时候,没成想四个子女因为互相积怨,坑苦了母亲。

看了周桂凤老人的遭遇,我不胜唏嘘,四个兄弟姐妹翻脸,居然是两个儿子互相翻脸,两个女儿也互相翻脸,谁说亲兄弟姐妹就一定亲?

周桂凤和前夫生了两个女儿,分别是陈彩霞和陈彩云,前夫不在后,又改嫁给了第二任丈夫,生了文志强和文志华,两姐妹和两兄弟都是同母异父的关系。

按理说,即便兄弟姐妹之间闹矛盾,也应该是姐弟之间,但最后变成了姐妹之间,兄弟之间,其中陈彩云不待见大姐替母亲保管那笔继续,而文志强又怀疑四弟照顾母亲的目的也是为了占那笔积蓄。

看得出来,家庭内部一旦产生矛盾,同父同母的姐妹和兄弟之间隔阂比同父异母的姐弟之间更大,只是因为血缘关系让他们无所顾忌?在我看来,他们分明都是在表达对另一组的不满,但不好直接对同母异父的人发作,只好拿自己兄弟或姐妹发作罢了。

怪只怪当初协议分配组别时比较巧妙,可是话说回来,一旦将两兄弟和两姐妹分配到同一组,或许比现在争得更厉害,之所以将血缘关系拆开,就是为了防止两姓之争。

周桂凤的三儿子文志强和二女儿陈彩云,吃相有些难看,虽然大姐和四弟也并非没有私心,可在赡养母亲问题上,文志强和陈彩云连及格都没做到,让人笑话。

相比较大姐和四弟,二姐和三弟更像是一家人,那就是同为不孝子,他俩的做法,连为人子女的基本义务都没有尽到。

先说三儿子文志强,他也照顾母亲了,但他照顾母亲的方式,更像饲养而不是赡养,母亲卧床不方便,他就任凭母亲就床解决,从不为母亲打扫卫生;母亲咽不下固体食物,他就给母亲买包子,导致母亲挨饿,他所谓的照顾母亲,无非是走走形式,别说把母亲当亲人看,都没有当人看。

再说说二女儿陈彩云,她作为职业保姆,半辈子都在别人家照顾别人的父母,而轮到自己母亲需要人照顾时,她反而甩手不管了,即便大姐和四弟要出钱给她,她也不管,反而劝大姐四弟去外面找保姆,这种连自己亲生母亲都不管的保姆,哪家老人敢放心让她照顾呢?

两人不照顾母亲的理由只有一个,就是没捞到那笔钱,人性的自私一览无余。

孝顺父母,从来与钱无关,虽然周桂凤老人还有子女管,但几个子女为了钱而罔顾亲情,因小失大,得不偿失。

要说周桂凤唯一的错,就是没有事先把手里的钱划分清楚,也没有借此给几个子女划定责任和义务,可是反过来想,有谁比母亲更了解自己孩子呢?或许正因为周桂凤太过了解自己的孩子,才没有敢把钱提前划分吧?她是否担心分家产大战提前上演?

周桂凤老人手里有一些积蓄,一方面是她一生积攒的零花钱,另一方面是给老伴办后事时收的礼金,加起来不会太多,但对几个并不富裕的子女来说,却是途径不多的挣钱之道。

但几个子女为了这笔钱竟然赌上了气,钱由最孝顺的大女儿保管,算是相对最好的结果了,虽然没有人知道她是否有私心,但二女儿和三儿子的不孝却是写在脸上,表现在行为中的,一旦让他们拿到钱,或许母亲连住院钱都没有。

孝顺是人的一种本能,也是最基本的人性,与钱没有任何关系,一旦哪个子女孝顺父母非要用钱来衡量和评判,这样的子女难以称之为孝子。

结语:

周桂凤如今卧床不起,余生不多,但凡有心的子女,都改感恩一下自己还有母亲真好,可惜陈彩云与文志强看不到,这既是母亲的不幸,也是子女的不幸。

或许父母当初没有教育好他们,可是他们也有各自的子女,这种言传身教都会被子女看在眼里,真的好吗?

是人都有老的一天,等到他们老去并需要人照顾的那一天,他们的子女是否也会不管他们?毕竟他们用实际行动教育了子女不孝的“合理性”。

我劝二女儿与三儿子能够及早醒悟,承担起自己的义务,尽到为人子女的责任,这既是为自己的孩子做榜样,也是为人的本分。

如果仍旧执迷不悟,相信未来某一天他们会醒悟,当初到底错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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