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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报柳州讯(记者许洁琳 通讯员邓湖广)“有人在楼下熏腊肉,浓烟滚滚……”12月22日,在柳州市弯塘路某小区,有人在公共通道熏制腊肉,造成呛人的油烟弥漫,引起了居民们的不满,这既影响环境又存在火灾隐患,于是就把情况反映到了柳州智慧城管平台。
当天下午2时许,执法人员来到该小区看到,摆在两辆小轿车中间的一个大铁皮桶不断冒着浓烟。铁皮桶的下部切开了一个的方形“灶门”,旁边地面散落着一堆被当成燃料的甘蔗皮,有一名男子正在附近守候。
询问中,该男子表示,当天是冬至,想熏制一些腊味过年。大铁皮桶是他特地制作的“熏炉”,因为熏制的腊味不是很多,一个多小时就能“收工”。因周围都是熟悉的街坊邻居,所以他没有考虑太多。
执法人员向他解释了相关的城市管理法律法规,指出露天焚烧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行为,不仅影响了小区居民的生活环境,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根据该规定,除责令改正外,还可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经过宣传教育,当事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立即进行整改,熄灭了铁皮桶里的烟火。
执法人员表示,腊味作为传统美食,市民在家中制做无可厚非,但需考虑到在制做尤其是在熏制过程中,不应影响到市容环境和其他市民的生活。因此,建议市民在制作腊味时,尽可能采用风干或其他环保的方式,或者另外选择合适的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