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广播影视节(展)及节目交流活动管理规定》,国家支持国产影片参加境外电影节(展)。
“备案主体应在节(展)举办二十个工作日前报送备案材料: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备案申请(包括:电影节展名称中英文、时间、地点,电影出品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影片公映许可证复印件。”
短片参加境外电影节展参照执行,由境内第一出品单位或送展法人向国家电影局备案。
根据以上要求:
由投奖狮代理发行的个人、公司出品短片,投奖狮将会在电影节通知作品入围后(电影节举办前至少会提前一个月发送入围通知)提供给项目方电影节相关资料,配合项目方,向电影局备案。
附件:短片赴境外参加电影节(展)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