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保留至今的文庙大成殿有三座,其中一座为国家级重点文物单位,一座为省级重点文物单位,一座为县级重点文物单位,分别如下:
1、沙河文庙大成殿
沙河文庙,位于中国河北省邢台市沙河市沙河城镇内(今属邢台市开放区),是原来沙河县的文庙。该庙建筑除大成殿之外大多已无存。该文庙大成殿原属沙河市文物,现在归邢台开发区管理。
《沙河志》记载,沙河文庙始建于宋朝大观年间。明朝、清朝多次翻修。据《隋唐邢州风物志》记载,沙河县先师庙(即文庙)建于隋仁寿二年(约公元602年),岁次壬戌,整个建筑群坐北面南,平面呈纵长形。贯穿文庙南北中轴线上的主建筑有棂星门(基门)、戟门(穿心殿)、甬道和先师殿(大成殿)等建筑,中轴两侧有崇圣祠、儒学宫、教谕署、训导署等。起初,文庙的规制较小,布局简单,构筑简陋。
沙河文庙始于隋、兴于唐、盛于宋,延至清末民国,历经一千多年的沧桑巨变。此间战火不断,文庙几度毁损,几度重建,也在反复的被毁和不断的重建修葺中丰富基础建设,完善各种功能,逐步增添了庑房、泮宫、文昌祠、名宦祠、乡贤祠、礼门、义路等建筑。
该庙的庙址后来成为如今的沙河城镇中学。现在关于恢复文庙基本规制项目已被列入邢台市开发区计划。邢台经济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办公室恢复文庙基本规制项目 , 项目占地约 11, 0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2139 平方米,在原基础上修复大成殿及大成门,新建棂星门、泮池、东庑、西庑等基本规制。
2、顺德府文庙大成殿一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顺德府文庙位于河北省邢台市内,为邢台市的一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类型为古建筑,公布时间为1993年7月15日。顺德府文庙大成殿是河北省建筑规模最大的文庙大成殿。
顺德府文庙修建于唐代,元代时期重修,今文庙大成殿的历史年代为元代,大成殿内重修有孔子及四配、十二哲塑像和孔子圣迹图36幅彩绘,大成殿月台栏板和台阶改建,以及东西两庑的修建,是邢台市祭孔的圣地。
顺德府文庙旧址位于邢台市桥东区顺德路,唐代称文宣王庙,宋、元时统称孔庙,明、清时期称文庙。文庙内保存较为完好的大成殿为修建于元代,明代重修,是文庙的主要建筑,位居于全庙的中心,面阔七间(21米),进深四间(15米)。
据《顺德府志》载:顺德府文庙“建自唐,寻废”。邢台在唐初已为上州,按朝廷规定,必须建立相应规模的文庙。此庙在唐末荒废后,宋代多次维修。到了元朝建国之初,忽必烈提倡尊孔,“诏修天下孔庙”。于是,顺德府文庙在至元十七年(公元1280年)得到重修。明朝天顺四年(公元1460年)、成化六年(公元1470年),又曾先后两次,由知府亲自主持扩修文庙大成殿。正德元年(公元1506年),又修建了文庙棂星门,并加筑甃泮池石桥。
至明神宗万历十一年(公元1583年),进士出身的嵩县人王守诚任顺德府知府时倡议“拓地扩修文庙”,加筑了四周的围墙,遂使邢台文庙的规模渐臻完备。入清以后,雍正十三年(公元1735年),又于文庙棂星门左右增建门楼,气势更加宏朴。
通过文庙的牌坊门楼,往北依次建有玉振坊、奎文阁、泮桥、碑亭、大成殿等建筑。大成殿是祭祀“大成至圣先师”孔子的大殿;门廊匾额上书“先师庙”;后改为“文庙”二字。左右二坊四面匾额上书:“德配天地”、“道冠古今”、“删述六经”、“垂宪万世”;后又改为:“祖述尧舜”、“宪章文武”、“上律天时”、“下袭水土”;坊外东西有二门,东曰“圣域”;西曰“贤关”;大成殿前建有四座配殿;东上祭祀复圣颜子;西上祭祀宗圣曾子;东次祭祀述圣子思;西次祭祀亚圣孟子。殿前建有学宫和登云桥。文庙前、后来文胜商场所在地建有一座魁星楼。。
民国时期的顺德府文庙,周围树木茂密,浓荫蔽日。自庙门向北依次建由玉振坊、奎文阁、泮桥、碑亭、大成殿等建筑。解放后文庙旧址曾先后做为邢台师范和邢台地区行署驻地。后来其他建筑年久失修日渐毁坏,唯大成殿保存基本完好。1981年河北省拨款修整大成殿,面貌一新,列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3年,地市合并后为邢台市政府办公场所。虽几易其主,因大成殿被列为河北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所以保存完好,2000年经国家文物部门批准,大成殿整体移建于达活泉公园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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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平乡文庙大成殿一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平乡文庙位于河北省邢台市平乡县平乡镇学前铺。大成殿是文庙的主体建筑,该殿始建于宋真宗大中祥符年间(1008—1016),据《平乡县志》学宫图可知,文庙建筑分为东西两路,大成殿位于西路中轴线的中心位置,东路为附属建筑,整个文庙建筑群的占地已不祥,但规模宏大,功大成殿建筑面积315平方米,为元代建筑风格,单檐歇山绿琉璃屋面,面阔五间(25.8米),进深三间(11.27米),殿高12米,四椽伏对乳伏用四柱,重昂五铺做斗拱置于平板枋之上。功能齐全,主次布局分明。文庙的其他建筑已毁,仅存大成殿。
大成殿自始建以来曾于宋徽宗大观元年、明洪武七年、明永乐三年、明英宗正统六年、明武宗正德十五年、明穆宗隆庆九年、清乾隆十六年先后七次进行过重修改建,为县学所在地,是历代全县的最高学府和教育行政机关。抗日战争时期,日军飞机轰炸平乡城,将大殿顶部西北角炸毁。六十年代初将木质屏风加固为砖式墙体,做粮库沿用30余年,1993年由县政府出面协调将粮库迁出。该殿因年久失修部分木结构已腐朽,殿顶琉璃瓦及四檐斗拱残破严重,但整体保存较完整,仍具有较高的历史、艺术价值。1993年河北省人民政府将该殿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16年被列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