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方谚语中有一句很有代表性的伦理箴言,“离婚不是归宿,无论怎么歌颂”,这句话可以说是直指婚姻关系的本源-----离聚之间,戳中了现实生活中多少人的泪点,。而民法典所能做的就是利用“离婚冷静期”的规则理性来激起将要离婚夫妇的情感,稳定不该离散的婚姻,以尽量减少遗憾。
离婚
将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7条规定,任何一方在婚姻登记处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后30天内不愿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处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签发离婚证;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客观地说,冷静期条款是中国大陆民法典面对现代婚姻所能做出的最折衷的行政离婚制度安排。它的功能只是为协议离婚提供一个制度上的渠道,但它并不改变离婚过程本身。如果双方最终都坚持离婚,那么除了协议离婚之外,主动提起离婚诉讼是非常方便的。离婚不是只有协议离婚一种。人们不应该误读法律的善意。
婚姻冷静期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上述《民法典》中的“离婚冷静期”仅适用于民政部门约定的离婚,司法程序中的“离婚冷静期”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如果双方都不同意,他们可以直接进入离婚程序,而不必继续冷静等待或冷静地纠结。
事实上,没有完美的离婚,只有完美的离婚程序。所有的离婚都是在婚姻理想下,无望的选择,他们的完美往往是由不再结婚的的自信或他们对下一次婚姻的渴望支撑的。坠入爱河时你有多爱,离婚时你有多受伤。这是一种不变的人性,不受某种法律制度的控制。被视为离婚经典的日本著名戏剧《最完美的离婚》并不像看上去那么完美。
离婚冷静期
“离婚冷静期”也许不能挽救每一段濒临破裂的婚姻,但它可以在冷静期重塑灵魂,让双方可以决定是坚持还是平静地放弃。
毕竟,戴面具的夫妇和他们所谓的生活模式在作家眼里只是归纳公式,这不应该是真的。婚姻生活是否美好只有当事人才知道。不要在《最完美的离婚》等影视作品的意识流中占据自己的位置。这不是聪明,而是愚蠢。
总之,不要误读《民法典》的“离婚冷静期”制度。你是婚姻的主人,“离婚冷静期”不能改变你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