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协同共治,
交警部门自今年2月1日起,
开通交通违法“随手拍”举报平台,
鼓励群众自愿自主地对在全市范围内
发现的部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审核通过给予奖励。
由于受疫情影响,2月份全市道路交通流量大幅减少,交通违法行为也随之下降。据统计,平台启用一个月来,共收到群众举报184起,按照违法行为分类来看,举报最多的是“变更车道影响其他车辆通行”和“逆向行驶”两类违法行为。
通过一个月的平台数据分析发现,
群众在上传举报信息时还是存在
证据不足、号牌不清晰等许多问题,
导致举报内容没有被审核通过。
为什么我的举报审核没有通过?
1、证据不足
上传照片或视频无法反映出违法行为过程。(举报人提交证据为违法占用公交专用道,可照片显示并没有公交专用道标线,证据不足)
2、照片不规范
上传证据非原始照片或视频,存在二次拍摄情况或少于三张照片,不符合证据标准。(此图片为拍摄行车记录仪存储录像,为二次拍摄)
3、号牌不清晰
照片或视频无法清晰分辨出车辆号牌。
4、不在随手拍举报范围内
举报行为与证据不符,上传超出审核范围的违法行为。(此举报违法行为为机动车非法改装,不在举报范围)
5、在主驾驶位置拍摄
举报人在驾驶车辆时拍摄,这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
审核通过的标准案例
1、变更车道影响其他车辆通行
2、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
3、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行驶
如何使用“随手拍”?
烟台公安烟台交警微警务随手拍烟台公安@122视频16种最高一万元6分
举报奖励有哪些方式?
(一)举报人通过平台举报的交通违法证据和线索,经核实被采纳的,按照举报类型和标准通过微信红包等形式奖励。其中,一般违法行为举报成功的,每起奖励金额为10元,每人每月奖励总金额不超过500元。严重违法行为举报成功的,每人每月奖励总金额不超过5000元,针对单位集体违法行为举报成功的,每人每月奖励总金额不超过10000元。
(二)烟台籍驾驶员每成功举报一起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除现金奖励外,同时可在烟台“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学法教育”模块下“举报积分”专栏获得一次学法积分奖励机会,学习考试合格后,获得6分积分奖励。该积分可用于处理本人名下或通过平台绑定的非营运小型汽车6分及以下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折抵。
严重违法行为随手拍举报
奖励标准
1.举报驾驶大中型载客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20%以上的奖励200元;
2.举报其他类型载客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100%以上的奖励200元;
3.举报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奖励200元,经查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奖励1000元;
4.举报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奖励1000元;
5.举报货运车辆“百吨王”等严重超载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按违法情节严重性、线索证据可用性,奖励200-10000元;
6.举报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奖励300元;
7.举报驾驶拼装或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奖励200元;
8.举报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登记证书、行驶证的奖励200元;
9.举报伪造、变造、买卖机动车牌证的奖励300元;
10.举报违反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规定运行的奖励200元;
11.举报驾驶逾期未检验或逾期未报废“营转非”大型载客汽车的奖励200元;
12.为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工作提供经公安机关认定有价值线索的奖励1000元。
一句话!你只管按规定取证!
剩下的交给交警蜀黍来处理!
但严禁开车持手机拍摄取证哦!
警民齐心!其利断金!
相信通过全民的点滴努力
烟台会更加文明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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