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提醒!高新区全区范围内的河流将实行禁渔期制度

2020-04-02   临沂高新区

关于实行高新区河流禁渔期制度的通告

为保护高新区辖区河流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山东省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管理条例》、省农业农村厅《2020年山东省渔业渔政工作要点》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渔时间

2020年4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二、禁渔范围

高新区辖区内的燕子河、南涑河、老龙沟等河流。


三、禁渔要求

禁渔期期间,高新区辖区河流内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任何捕捞活动。渔船、网具要撤出作业场所,实行船加锁、网入库、船网分离。


四、法律责任

对违反禁渔期规定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将严格依照《渔业法》第38条规定,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没收渔获物、渔具、违法所得或罚款等;构成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公通字〔2008〕36号)第六十三条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保障措施

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以暴力威胁、伤害执法人员的,公安部门依法从严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举报电话:7109356

高新区农业农村局 高新区公安分局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