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莲妨害公务案六人昨日均被判刑

2019-09-11     平安浠水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忘记

今年正月初五

白莲妨害公务案

昨天

该案六名被告人均被判刑

其中汪某某

刑期最长

一年三个月

暴力袭警

案情回顾

2019年2月9日

白莲镇大桥

白莲派出所民辅警上街疏导交通,发现一辆白色SUV违停,劝导无果后,民警欲对其开具罚单,执法过程中,车上两女子下车后对执勤民辅警推搡、辱骂,随后打电话叫来亲朋好友,对民辅警进行殴打,周边劝导群众一并遭受无妄之灾。

案件发生后,浠水副县长、公安局长田勇高度重视,立即指令治安、巡特警以及蔡河、清泉派出所等部门前往支援,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嚣张气焰!同时,启动以督察大队牵头的民警维权组,切实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和人民警察执法权威。

汪某某 周某某等人被公安机关抓获

白莲妨害公务案判决情况

汪某某被判15个月

周某某被判9个月

周某水被判14个月

周某被判7个月

汪某伟被判9个月

周某桥被判8个月

公安机关在此提醒

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配合警方执法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根据刑法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法从重处罚。对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尤其是公然使用暴力或以威胁方法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严厉打击。

执法权威不容挑衅 向辱警袭警亮剑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7J_UIG0BJleJMoPMwRCH.html